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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松滋市市环境监测站、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招聘

Tag: 安全生产湖北省监测站招聘松滋市 2009-09-2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松滋市二00九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市环境监测站、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市环境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人员各1名。
2、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类专业技术人员1名。
3、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利工程技术人员1名。
4、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1名。
5、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3、年龄、学历条件:
(1)市环境监测站招聘2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年龄28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化学或法律专业毕业。
(2)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工专业毕业。
(3)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
(4)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或相近专业毕业。
(5)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招聘2名工作人员报名条件:年龄28周岁以下,有基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水产养殖专业毕业,热爱基层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2日至18日。
(二)报名地点:市人事局计调科,电话0716—6261980。
(三)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应在以上报名时间内向市人事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名考试费10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实行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应用文写作、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必需具备的专业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指派部分评委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笔试与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体检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市人事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问题,取消聘用资格;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三个月,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遵从国家规范,实行人事代理。
报名咨询电话:松滋市人事局0716—6261980
举报投诉电话:松滋市监察局0716—6222599
 
附件:
松滋市200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松滋市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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