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时评:网络时代的媒体责任
重庆姑娘小罗,近日掀起一阵不小的舆论风波。
这名身高1.46米、大专学历的超市员工,自称智力非凡,曾在上海发放征婚宣传单千余份,誓言非北大、清华高个儿才子不嫁,并做客数家省级电视台,人气很旺。
电视台一遍遍约请小罗当嘉宾,充分展现她的“出格”,有记者甚至专门跑到她的老家采访其祖孙三代,大曝她成长过程中的种种花边新闻,连恋爱、拥抱之类的细节都不放过。而在这些深度挖掘、高调传播的后面,是一些观众和网民对小罗本人的鄙薄甚至恶搞。媒体的聚光灯,将这个有些另类的女青年塑造成了令人厌恶又忍俊不禁的怪物。似乎承受各种花样翻新的嘲弄,是她应付的代价。
“炒作,或者神经病,鉴定完毕。”这是小罗在网上得到的典型评价。面对此情此景,我们不禁要问:假如她确实是在炒作,那么,究竟是谁为她提供了炒作的舞台?假设真像有人所推测的,她的确在性格和心理上存在某种障碍或缺陷,我们又为何要如此恶语相向?
网络时代,表达空间日益拓展,言论更加宽松自由,人们登上公共话语平台的机会越来越多。这是历史的进步,也带来新的问题与困惑。少数媒体或者由于猎奇心理,或者出于利益考量,常常将一些风格怪异、品位不高的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推上前台,大加炒作。在“消费”着这些人物和事件带来的注意力、阅读率和相伴而生的商机时,这些媒体却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忘得干干净净。
很多人恐怕已经记不大清杨丽娟这个名字了。这个少女疯狂地迷恋着偶像刘德华,倾家荡产也要赶到香港面见天王巨星,甚至在生身父亲羞忿投海后也依然执迷不悟。当年疯狂的报道和议论,如今已经归于沉寂。杨丽娟怎么样了?她的家人怎么样了?在那场媒体狂欢的盛宴中各取所需的人们,谁还在想着她?那些将杨丽娟推向公共舆论漩涡中的媒体,如今在哪里?他们对那场舆论风波的受害者——杨丽娟及其家庭,承担了怎样的道义责任?
大众传媒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是全世界传媒行业的基本准则。客观报道和传播新闻事实,是媒体的重要责任之一,但是,出于公序良俗的考量,选择什么、怎样报道,应该成为级别更为优先的标准。即使是在标榜“新闻高度自由”的西方社会,暴力、色情等内容,也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从媒体商业利益出发,炒作甚至制造媒体事件,同样为这个行业所唾弃。
有人说,报道什么、不报道什么,应该一切从受众的需求出发。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毋庸讳言,在一个多元社会里,读者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媒体的社会责任,恰恰体现在坚持正义公平的价值判断,维护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而不是随波逐流。在众声喧哗中激浊扬清,在利益诱惑下允中守直,是包括互联网站在内的任何有责任感的媒体应尽的本分,也是它受人尊重的根本保证。否则,小心受众也会对你说一声:“炒作,或者神经病,鉴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