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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安县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

Tag: 红安县湖北省教师招聘 2010-04-2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为配合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 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行自愿报名,依据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二、成立红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红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县纪委监督,县人事局、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先华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朱明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宏世      县纪委常委
            汪庆军      县人事局局长
            陈再新      县教育局局长
    组  员:祝林波      县人事局副局长
            熊卜来      县教育局副局长
            方忠华      县人事局工会主席
            秦少华      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叶建成      县人事局计划调配股股长
            曾红波      县教育局政工股股长
            朱  鹏      县教育局政工股副股长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招聘计划

全县2010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80人。小学50人,中学30人(其中职教中心4人:机电数控技术2人,电子技术1人,计算机技术及应用1人;特 殊教育学校特教专业1人)。
    招聘中学教师学科为:语文 、数学 、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
    招聘小学教师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
    中小学各科录取人数,待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在红安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2、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系列),其中县职教中心所需教师根据需要,可从非师范类院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聘用,特殊教育学校1人从师范类院校特教专业中招聘。
    小学教师:应、往届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的中师(含幼师)及以上学历者;
    3、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
    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成绩优良、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体健康;:高校人才网
    ③、中学教师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学教师年龄在27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华师(本部)本科毕业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公告、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10年4月18日至4月23日,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起至4月29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大 学开具有效学历、身份证明)、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政工股报名,并填写《红安县2010年招聘教师登记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 须真实有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
    2、招聘考核工作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项进行
    ①笔试
    中学教师招聘只进行面试,小学教师招聘要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以师范通识教育和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原则上不超出全国普通高校专科师范类课程范围。
    ②面试
    面试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专业资深教师,对应聘对象面试进行量化评分。面试内容及时间见“红安教育信息网”,不再另行通知。

③考核时间、地点
    中学教师招聘面试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7:30准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地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教师村)。
    小学教师招聘笔试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8:30~10:30(应聘笔试人员请于5月10日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县青少年校外 活动中心(县教师村)。笔试成绩公布两天内,个人申请复查考试分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查分且告知考生。小学面试时间:请登录红安县教育信息网,或到县教育局看公告,不另行通知。
    3、录取办法
    中小学教师招聘分别按学科笔试加面试的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并张榜公示。同时组织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对因患有严重传染病和不适宜从事教学工作的初录人员将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后待遇

     ①所聘用的教师按新的人事管理体制,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与个人签订聘用协议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档案由县人事局实行人事代理。其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且按政策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②此次招聘录用的中小学教师全部安排到乡镇中学和农村小学任教。华师本科(本部)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六、 纪律监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笔试、面试、考核、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并欢迎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对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七、经费

招聘所需经费本着以考养考原则,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每名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150元。

八、 信息咨询    红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ha.e21.cn/
    电 话:0713-5249220

红安县人事局     红安县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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