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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事局成立于1989年,由原市科学技术干部局、市劳动人事局一部分组建而成,同时,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
市人事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
(二)研究拟订全市人事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和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人事法制建设和人事执法监督检查。
(三)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相配套的政策法规,研究完善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管理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励、纪律、惩戒、退休、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相关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聘)用的具体办法;具体承办全市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的开发、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专门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综合管理各类专家;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基地)的管理协调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培训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职称改革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一管理和组织全市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负责各级各系列(专业)职务评委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六)制订全市人才流动、调配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范和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全市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综合管理市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人才信息数据库和人才测评工作。
(七)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制订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津贴、福利制度;研究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养、退职的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制订全市转业军官的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在荆机关、企事业单位转业军官的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军转房屋开发工作。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政府奖励制度;审核市级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的工作。
(十)研究制订人事争议仲裁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市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代理和人才测评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人事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考核。
(十一)承办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手续。
荆门市人事局:http://dept3.ji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