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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预测试卷及答案(26)

Tag: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 2010-05-2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然后按申论要求依次作答,答案书写在指定的位置。

  二、资料

  1.药价虚高令患者负担沉重已是一个“老话题”,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关注度一直不减,“药价中的水分还有继续挤的空间”,2009年“两会”期间已成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话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争夺市场,药品零售企业与医院展开了一系列“暗战”。虽然患者能够从中获得一定“益处”,但终非长久之计。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言,应尽快实行“医药分家”,并采取治本措施,根治药价虚高“顽疾”。

  “现在我院每天都有‘跑方’患者,拿着医生处方自己去药店买药。对于这种做法,出于对减轻患者经济压力考虑,医院也不追究。”全国人大代表、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院长曹书杰说。

  “跑方”最主要的原因是医院药价偏高。目前,我国医药费构成与其他国家大不一样,药费占一半以上,而其他国家一般是20%左右。虽然医院用药都是通过招标采购来的,但药品在医院流通的成本较高。按照规定,医院可在药品进价基础上最高上调15%的价格。而为了与医院竞争,药店可以微利或者见利就走,所以同一种药在药店销售的价格,一般会比医院便宜。

  曹书杰代表认为,医院经费不足是产生“靠药养医”的原因之一。在一些医院的经费来源中,政府投入只占10%左右,其余经费都是医院自己筹措。在这90%的自筹经费中,40%以上是靠药品销售实现的。等级越低的医院,药品销售占自筹经费额度的比例越高,如果不讲经济效益,医院就存活不了。

  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也看中了医院的这一利益点,对部分医院进行“独家销售”,实现药品获利最大化。“有些品种的药,厂家专门对医院销售,而不对零售药商销售,尤其是新药,主要是为了在价格上保持一种优势。”一位医药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深有感触。

  2.“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不怕穷,就怕病”;“救护车一响,两条猪白养”;“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住院一次,破产一次”;“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

  再来看畸高药价对老百姓的巨大伤害,“小病硬扛,大病等死”;“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小病不用看,大病没钱看”;“小病拖,大病挨,到死还不能往医院抬”;“癌症患者——一半是被病本身吓死的,一半是被天价的治疗费吓死的”。作家史××在开始接受透析后,就不止一次慨叹:“享受到这项治疗后才知道,有钱,人就还能活着;没钱,人就只有去死。”

  如果再检视因看病难、看病贵而导致的悲剧,可谓举不胜举,令人胆战心惊。比如,有的人因看不起病,被直接送往火葬厂;比如,有的人因没钱看病,惨死在医院里;有的人没钱看病,忍受不了痛楚,一死了之……

  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并强调,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务院已组织力量抓紧制定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方案,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

  4.恐怕没有什么改革,能够像医疗改革这样牵动各方人心。和教育、住房并列,跻身三座大山之列的医疗卫生,成为群众不满意、政府不满意、医务人员不满意的“老大难”问题。2008年10月14日,《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医改能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难题,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焦点。

  医改千头万绪,但有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则是药价虚高。药厂为谋求高定价,百般游说,各显神通。高药价因为其中浮利甚多,就容易成为中标对象。高药价又因为利益空间大,“返点多”,容易成为医生处方中的首选,等等。可以说,虚高的药价,成为万恶之源,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而且对医德败坏,也要负相当的责任。问题是,虚高的药价,是怎么核定并批准的?从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案中,可窥出药价虚高之一斑。“亮菌甲素注射液”由齐二药厂以5元出厂价卖出,经过几次转手,最后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为46. 1元。而其中获利最多的一个环节,是药品批发商5元从齐二药厂拿到货,以33. 84元的价格卖出,利润率达577%。如此暴利,有无监管?说是监管失灵,哪个相信?有关部门是否充当帮凶?对药监局的反腐,曾经一度难以为继,最后不得不以绥靖的态度来保持稳定,可以想见,问题有多严重。

  实事求是地说,医生的合法待遇并不高,与他们身负的重任和较大的劳动强度并不成比例。不过,各种灰色收入,支撑了他们的“职业自信”,这种集体性失范,板子只能打在体制上面。医生不能成为医改失败以及不合理的医药制度的替罪羊,这应该成为共识。在笔者看来,新医改,首先要反思药价何以虚高,如何避免虚高。在定价失灵方面,药监局、发改委、物价局,都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必须厘清。如何加强对这三方的监管,对偏离价值的过高定价能否问责,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5.突破规定加价率销售药品。某省规定,乡镇卫生院销售药品实行加价率和最高零售价双控管理。但调查的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仅执行最高零售价,突破了规定加价率。如某卫生院销售左氧氟沙星,进货价格为每瓶1. 74元,销给患者的价格为每瓶17元,大大超过当地政策规定的35%的加价率,每瓶多收了14. 65元。另一乡镇卫生院销售阿齐霉素,进货价格为每支1. 60元,卖给患者的价格为每支12元,每支多收9. 84元。

  药品市场价格较为混乱。一是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销售价格差异较大。有些县没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或集中配送,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自行通过医药公司采购药品,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范围内自行制定销售价格,造成农村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药品价格差异较大,农民感到药品市场价格混乱。二是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销售价格普遍高于农村零售药店。农村零售药店进货渠道多样、进货环节较少,甚至以较低价格从厂家直接购进药品,并针对不同销售对象采取不同折扣等方式灵活制定销售价格。而农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层层顺加作价后,导致销售价格普遍高于零售药店。如维C银翘片,生产厂家同样为贵州百灵制药公司,某乡镇卫生院的销售价格为每袋1. 0至1. 2元,而零售药店价格为每袋0. 5至0. 6元。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报销20%之后,药费仍比药店买药贵,弱化了新农合的吸引力,影响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卖高价药现象普遍。部分乡镇卫生院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获取自身经济利益,普遍存在片面追求药品差价,给农民开高价药的情况。如同样是抗生素类药品,青霉素系列普通青霉素钠零售价格为每支1元,而氨苄西林钠为每支9元。如头孢系列药品,头孢唑林钠零售价格为每支1. 8元,而头孢曲松钠为每支8元。这种“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的行为,增加了农民就医负担,降低了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同时,也导致新农合次均住院费用大幅增长,如某省2008年次均住院费用为1857. 03元,比2007年1678. 84元增长了10. 61%,客观上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支出压力,基金运行难度加大。

  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之间差别较大。为鼓励廉价药物的生产、使用以及保证药品质量,促进医药工业健康发展,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部分廉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时保留了一定空间。而一些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以占有市场为目的,往往大幅降低此类药品的销售价格,导致部分廉价药品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与实际执行价格差别较大,这种现象在农村医药市场还较为普遍。如某卫生院销售的左氧氟胶囊,每盒进价为14. 2元,按照药品统一配送政策顺加30%加价率后执行的实际零售价为18. 46元,而规定最高零售价为每盒24元,比实际零售价高5. 54元。复方丹参片每瓶进价为3. 9元,顺加30%加价率后执行的实际零售价为每瓶5. 07元,而最高零售价为每瓶7. 6元,比实际零售价高2. 53元。某乡镇医院实行招标采购药品,葡萄糖注射液的中标价格仅为每瓶2. 4元,按照差别差率政策规定的35%的加价率销售价格为每瓶3. 24元,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为7. 8元,两者相差4. 56元。

  医疗服务乱收费时有发生。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乡镇卫生院重复收费、提高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行为时有发生。如某医院在收取患者静脉输液费的同时,重复收取输液器材料费用。一些医院在节假日进行X线透视检查时,收取检查费用的同时加收急诊费。

  7.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姚厅长表示,广东将率先从医院门诊部的医药分开做起,将来医院不再靠药生存,医院可以没有自己的药房,病人开了处方,不再到医院拿药,而是到外面药店买药。

  所谓“药房托管”,实质上是药房产权和采购权的分家,是采购权、使用权、审批权的分离,虽然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医药分家,但在目前环境下,“医药分家”医院过不了,不分家又管不好,药房托管是在“医药分家”的道路上进行的探索性的尝试。

  据了解,南京市雨花区铁心桥卫生院药房托管前后,药品收入由2004年的119万降到2005年的84.7万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55%左右降到42%左右,但药品的纯利润却由2004年的24万元左右增加到30多万元。患者的处方平均值也由原来的每单55元左右降到47元左右,仅药费开支一项,就减少支出20%以上。

  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主任表示,药房托管减少了流通环节,使交易成本降低,有专门的医药公司管理,医院也不再承担药品霉变等损耗所带来的损失。“药房托管”后,患者的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前来就诊的人数增加了20%,医院的总体收入明显增加。

  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医院药房被医药企业托管是国内许多地区进行“医药分家”改革的一种过渡模式,有利于实现托管双方的“双赢”。托管可以认为是医药分家的过渡模式,医院会在这一过程中摸索、寻找新的盈利点,一旦医院不再对药房存在依赖,“医药分家”的时机就成熟了。对此,医疗专家表示,几年来,医疗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医药分家”。目前有关资料显示,药品流通领域中80%的药品都是“捆绑”在医生处方上,通过医院销售给患者,而中小医院60%以上的收入来自药品,“以药养医”成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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