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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

Tag: 2010-05-2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对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报考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是不是除了法官和检察官这两个职位以外,报考法院或者检察院的其他职位以及司法局的职位,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不享受笔试加10分的政策啊?

官方回答:您好,享受加分政策仅限公告上提供的职位。感谢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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