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招聘30名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枝江市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枝江市面向社会招聘3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临床医疗岗位25名,其中:市人民医院5名、市中医医院3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镇(街办)卫生院16名;
市人民医院护理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为枝江市卫生局所属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和镇(街办)卫生院现在职的编外工作人员,且至今在这些单位从事临床医疗或护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5月31日);
(二)应聘临床医疗岗位的人员须具有临床医疗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护理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四)工作表现好,业务能力强;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集中报名、组织审查的办法。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6月11日,报名地点枝江市卫生局。报名时须携带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表格在三峡枝江网上下载),与应聘条件要求相关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1份,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考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
(三)考核:考核对象按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实行量化考核,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
(四)拟聘人员确定:拟聘人员按考核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政务公开要求予以公示。
(五)聘用。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
2、不具备应聘专业和岗位的身体条件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4、近两年内受到医疗责任追究的;
5、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
联系人、联系电话:
蒋先生:4219058
刘先生:13135814546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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