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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辅导“治理酒后驾驶”

Tag: 申论热点申论辅导酒后驾驶 2010-06-11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安部从2009年8月15日开始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以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酒后驾驶肇事致人死亡事故降幅明显,同比下降23.8%。在专项行动中,严禁酒后驾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

  从当前形势看,全社会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关注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公安机关严查严处的工作力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但是仍有人知法犯法、顶风作案,充分体现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顽固性,部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还不高。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保障。与国外一些国家对酒后驾车都处以拘役甚至刑罚处罚相比,我国对于酒后驾车这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较弱,这种轻微的处罚尚不足以引起驾驶人的重视,无法形成震慑力量。因此,需要通过补充条例、地方立法等途径提高对酒后驾车的执罚标准,加强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展示图片、播放光盘、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等不同方式,宣传中要突出酒后驾车的法律后果、对于生命安全的惨重教训,要加强宣传教育的持续性。

  三是深化查禁管控。要进一步加大路面检查整治的力度,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坚持持续性的专项整治,通过强化整治达到严管、造势的目标。要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监管。

  四是落实社会化管理。努力激发媒体舆论功能,在通过法律规范实施管控的同时,我们可以依靠道德规范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与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形成稳定的工作关系,制作针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定期在电视台、电台和报纸等新闻媒体上曝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禁止酒后驾车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并非公安交警一家能做得好,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还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要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持之以恒地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逐步形成和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机制,从根本上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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