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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陵区医疗卫生人员招考公告

Tag: 西陵区医疗卫生湖北公务员 2010-06-1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了不断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西陵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招考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考范围及专业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共15名。

  1、从应、往届大学毕业生中招考医疗专业人员10名。其中临床医学5名,口腔医学2名,中医学2名,影像医学1名。

  2、招考中级职称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名。其中内科2名,妇产科1名,中医1名,公共卫生1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往届大学毕业生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有效学历证明);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中级职称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以日后出生);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

  四、招考的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考公告

  通过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三峡西陵网、宜昌人事信息网、西陵人才网、三峡日报等途径分别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6月20日。

  (2)报名地点:西陵区卫生局招考办公室(珍珠路83号,西陵区政府旁海风大厦五楼),咨询电话:0717-6768088。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各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与加分和实绩考核内容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笔试费(综合和专业科目)100元。参加面试考生另交纳面试费50元。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考专业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减少本专业招考人数。

  (4)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6月22日上午在西陵区卫生局招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各项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应、往届毕业生不进行实绩考核,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绩考核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具备执业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三支一扶”政策加分的支医考生和县(区)级以上管理的专家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每位考生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1)笔试

  时间:2010年6月24日上午。地点:西陵区政府一楼会议室。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综合文化素养等。专业知识识含应对突发公共卫生、重大疾病处理、专业理论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6月25日在西陵区卫生局网站、西陵人才网、区卫生局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分类按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时间:6月30日。面试为综合素质考察,内容为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两部分组成,时间共计1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考官提问限时7分钟)。设面试考官7-9人。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实绩考核

  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实绩考核。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学术成果、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次、专业年限等。

  考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排名分类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体检集中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然后在本专业中依次递补。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然后在本专业考生中依次递补。

  6、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陵卫生局网站、西陵人才网及区卫生局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录用管理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编制、人事部门办理进编、录用等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国家政策落实,并办理社会保险。应届毕业生录用时,必须出具毕业证书,未出具者取消录用资格。应往届毕业生录用后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陵区卫生局

  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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