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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卫生专业招考公告

Tag: 夷陵区宜昌市招考公告 2010-06-1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2人,现公告经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年龄在26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0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年龄放宽到28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硕士)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医学类相应专业学历。其中: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财务等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药学、设备维修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放宽到专科学历。

  5、在夷陵区卫生系统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临时聘用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执业护士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35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临床医学29名,麻醉学1名(麻醉学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优先),中医1名,护理7名,药学2名,财务1名(会计学或电子商务专业),设备维修1名(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或电气自动化专业)。医学影像7名(医学影像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优先。其中专科学历录取岗位名额不超过4名),医学检验3名(其中专科学历录取岗位名额不超过2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5日—6日下午5:30点止,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大楼二楼大厅,夷陵区小溪塔集锦路7号)。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3张,以及考核所需相关奖励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岗临时工需持单位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考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

  四、笔试、面试和考核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均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10%。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不予录用。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专业按综合成绩排序后,其专科学历的录取名额分别不超过4名和2名。

  1、笔试。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及卫生法律法规等。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凭服务地“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加分)。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见公告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技能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核。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报考人必须在2010年7月6日报名时将考核所需证件、材料提交给报名处,过期不予记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定名次,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审核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咨询电话:78377287821497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局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夷陵区2010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表

  毕业学校:姓名:准考证号:

序号

项目

审验

标准

记分标准

记分要求

及说明

自评分

审核分

1

政治面貌(5分)

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费证、党员证

党员记5分

凭党费证、党员证记分,

 

 

2

学历

(35分)

毕业证书

本科及以上记35分;专科学历25分,其它形式取得本科学历25分,专科学历20分。

凭毕业证

记分

 

 

3

英语等级(10分)

全国英语等级证书

四级及以上记10分;三级记8分;二级记6分。

按英语等级证书记分

 

 

4

执业资格(40分)

资格证书

执业医师40分,执业助理医师30分;执业护士30分。

凭资格证书记分。

 

 

5

户籍

(10分)

户口簿

夷陵区户籍10分

凭户口簿记分

 

 

合计

以上评分报考人签字认可:

年月日

 

 

  备注:1、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得记分。无得分栏目必须填“0”,填写后交报名处审核评分。

  2、凡不据实填写或弄虚作假者取销招聘资格。

  3、每项考核只取最高项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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