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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Tag: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 2010-08-05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 施 州 监 察 局

  恩施州人社发[2010]9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组织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州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有关面试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以招聘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其岗位是否面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审定。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超过60分才能聘用。招聘岗位取消面试的,本次招聘的相应计划取消。

  笔试只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考生,不纳入面试。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三、面试时间安排

  全州面试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

  四、面试组织实施

  县市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州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在主管部门领导下,可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州直副县级以下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严格面试考官确定。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名,其中专家不少于4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考官不得超过3名。主考官原则上由负责组织面试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担任。用人单位以外的考官(含专家考官),应从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聘请。本部门及本单位有干部职工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或本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含实习、见习人员)参加面试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2名。

  五、面试工作纪律及要求

  1、面试工作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创造公平竞争、择优选人的环境,面试过程、面试结果必须公开。面试时,用人单位应报纪检监察、人社部门派人现场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并组织推荐若干名单位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2、周密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面试原则、面试形式、面试时间与地点、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的确定、面试工作纪律等。县市面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应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备案。州直单位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应由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应由用人单位制定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备案。面试组织单位应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对面试人员的要求等。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面试工作人员、考官、命题和制卷人员,涉及面试对象与本人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或有直接隶属工作关系的,必须回避。

  4、严密做好面试中的保密工作。面试工作方案、面试题本、考官人选等严禁向外泄露,面试题本必须采取封闭式制作。面试前或面试期间发生泄露的,应停止面试,重新制定方案、制作面试题本、确定面试考官。

  5、严肃面试工作纪律。严禁在面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务必严肃查处。

  6、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对有关面试要派人参加。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州纪委、监察局 0718-8417515

  州委组织部 0718-8235977

  州人社局    0718-8222869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 施 州 监 察 局

  2010年8月3日

    附件:2010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排序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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