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0年湖北省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Tag: 政法干警成绩查询 2010-08-2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本应于25日开通成绩查询入口,现因省人事考试网站问题将延迟开通,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届时将第一时间开通查分入口。为方便考生查看,可以将本站添加收藏
  点击进入湖北省政法干警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笔试成绩计算与查询: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公布。
  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9月上旬。各招录机关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核减或组织调剂。
  调剂:调剂在面试前组织,调剂信息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调剂的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考察、面试复试和公示: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根据拟录取人选名单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拟录取人员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审批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取资格。

  推荐阅读:
  2010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职位公告
  2010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政策问答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