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招聘基层统计调查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能力,优化统计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9]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武政[2009]59号)文件精神,市统计局决定招聘15名基层统计调查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15名基层统计调查员,选派到7个中心城区统计局从事统计工作,其中: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统计局各2名;1名作为市局机动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统计、经济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三、考试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面试主要考查分析判断处理问题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
1、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14日-15日(17:00前止)。报名时携带报名表(网上下载填好)、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三张。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一楼。咨询电话:027-82817020。
(市统计局地址:汉口沿江大道190号,市政府大院旁边)
3、笔试时间为9月28日上午9:00-11:00;9月25-2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市统计局领取准考证。
4、10月10日左右在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此次招聘人数,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0月中下旬。
5、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聘程序及相关待遇
拟录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武汉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拟录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拟受聘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点击下载:武汉市统计局招聘基层统计调查员报名表
武汉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