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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九

Tag: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 2010-12-0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四)宪法的分类

  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标准把宪法划分和归纳为不同类别的活动,是宪法与宪法学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代以来,资产阶级学者根据宪法的某些外部表现特征,对宪法作了多种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五)宪法结构

  宪法结构实际上是指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表现形式。

  宪法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序言

  2?正文

  3?附则

  (六)宪法的实施

  宪法的实施是指将宪法规范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转化为现实中人们的行为的活动,将宪法规定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七)宪政

  宪政是指依照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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