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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34)

Tag: 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 2011-01-1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51、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全市煤矿企业安全情况大检查时,发现甲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巨大隐患,责令该企业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该企业对此决定不服,该企业( )

  A.可以向该市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B.只能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应该先向该市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2.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_____三大类。

  A.地役权    B.质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53.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 )

  A.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B.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C.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D.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供答案解析:

  51、【解析】C。本题属于行政复议选择前置性的争议解决类型。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该企业既可以向该市政府或省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2、【解析】C。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53、【解析】D。根据《刑法》第5252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 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51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刑罚。因此对李某应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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