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劣质保障房
【背景链接】
2010年8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通报,位于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的一处住宅工程,被查出存在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该项目开发商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为北京住二公司。
经检测和专家论证,这个项目部分在建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拆除这个项目的B、C区6栋楼的地上结构部分,另外两栋楼进行局部加固处理。这是北京保障房建设中首次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的案例。
2010年被视为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启动元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我国将有600万套左右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这么大面积的住房建设上马,质量监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丝毫也容不得半点懈怠。因为即使只有1%的问题,落到住户头上可就是100%。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房屋问题,影响的是一辈子的事,甚至人命关天。比如混凝土强度不足,轻则导致楼体外墙出现裂缝,渗水、隔音效果不好等情况,还将影响建筑日后抗震和应对其他极端情况的能力,严重的甚至导致整栋楼倒塌。出了问题,不仅要立刻整改,把房屋的质量隐患彻底消灭,而且,造成质量问题的背后原因更应该深入调查,把造成问题的隐患也一并消灭。
导致保障房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一是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建保障房是“只赔不赚”的亏本生意;二是开发商为了营利挤压成本;三是保障房资源有限;四是不少部门在建设保障房上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这是政府对低收入者的“恩赐”,是“半卖半送”的,质量自然可以打折。
也有人认为,目前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垫资施工后政府回购”的模式无疑是问题比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行业是卖方市场,不论是开发商还是施工单位在竞标中通常是“最低价中标”,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未知和隐患保障住房项目楼的混凝土里掺建筑垃圾并作其他手脚。
国家政策的制定应该与市场发展规律相结合。现在,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在节节攀升,基础能源的价格在不断上调,建筑行业各方压力也很大,出现了不协调的格局,“但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在工程质量上动手脚的”。因此,还应彻查的至少应该包括: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是开发商、施工方,还是材料供应商?是设计的问题?工艺的问题?监管有没有漏洞?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如果是材料供应商环节的问题,还要查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是否还供应给其他工程?材料是通过什么程序供应的,合规不合规,有没有硬性指定的现象……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而不是姑息养奸,甚至遮遮掩掩,百般庇护。这样才能杀一儆百,从机制上铲除隐患,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权威观点]
进一步强化市和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机构要将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和建筑节能等方面;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测力度;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表现和影响]
2010年11月14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明悦湾小区。当工人打开铁门时,记者看到,拆除现场已被废墟覆盖:灰土碎砖堆积如山,大量拆下来的钢筋等金属材料被集中堆放在工地上,绝大部分已经生锈。据介绍,这次共出现了8栋“问题楼”,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强度不合格”,其中6栋需要拆除。明悦湾小区被划分为ABCD四个区域。其中需要拆除的“问题楼”包括B区的3栋、C区的两栋和D区的1栋。目前为止,B03和B04两栋已经拆完,还有4栋正在拆除。而仅一栏之隔的A区的几栋楼正在装修,很快就要准备入住了。
从楼脆脆、楼歪歪再到楼薄薄,主角多为保障房。“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达标”听起来很陌生,实际上就是“豆腐渣”。在这件事上,督察部门尽职尽责了——这么严重的问题,没让“生米做成熟饭”,避免了不堪设想的后果;相关部门态度坚决,没有掩饰和推诿,而直接责令拆除重建并追究责任。这个最重的罚单,给保障房建设敲了警钟,期待更能在制度上触动保障房“低质”问题。
[措施]
一、更新观念,严格政府责任,从监管的源头上着手,解决保障房建设质量问题。
保障和低价绝不意味着可能低质量,越是保障房越需要质量上的基本保障。这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也事关政府公信力。
二、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采购高品质、低成本。
采购中心要分别考察多家信誉度好、品牌效应高、实力强的生产厂商公开竞标,在保证质优的前提下选定性价比高的品牌。
三、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测力度,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句话点评】
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房不仅寄托着众多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的温馨梦想,在房价畸高的年代,甚至被认为有平抑房价的功能。但频频曝出的保障房问题,同样需要得到有力的解决。
2010年8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通报,位于大兴区旧宫三角地的一处住宅工程,被查出存在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该项目开发商为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为北京住二公司。
经检测和专家论证,这个项目部分在建工程结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拆除这个项目的B、C区6栋楼的地上结构部分,另外两栋楼进行局部加固处理。这是北京保障房建设中首次出现的因质量问题拆除重建的案例。
2010年被视为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启动元年”。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我国将有600万套左右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这么大面积的住房建设上马,质量监督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丝毫也容不得半点懈怠。因为即使只有1%的问题,落到住户头上可就是100%。
【标准表述】
[深度分析]
房屋问题,影响的是一辈子的事,甚至人命关天。比如混凝土强度不足,轻则导致楼体外墙出现裂缝,渗水、隔音效果不好等情况,还将影响建筑日后抗震和应对其他极端情况的能力,严重的甚至导致整栋楼倒塌。出了问题,不仅要立刻整改,把房屋的质量隐患彻底消灭,而且,造成质量问题的背后原因更应该深入调查,把造成问题的隐患也一并消灭。
导致保障房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一是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建保障房是“只赔不赚”的亏本生意;二是开发商为了营利挤压成本;三是保障房资源有限;四是不少部门在建设保障房上存在认知误区,认为这是政府对低收入者的“恩赐”,是“半卖半送”的,质量自然可以打折。
也有人认为,目前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垫资施工后政府回购”的模式无疑是问题比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建筑行业是卖方市场,不论是开发商还是施工单位在竞标中通常是“最低价中标”,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未知和隐患保障住房项目楼的混凝土里掺建筑垃圾并作其他手脚。
国家政策的制定应该与市场发展规律相结合。现在,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在节节攀升,基础能源的价格在不断上调,建筑行业各方压力也很大,出现了不协调的格局,“但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在工程质量上动手脚的”。因此,还应彻查的至少应该包括: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的问题,是开发商、施工方,还是材料供应商?是设计的问题?工艺的问题?监管有没有漏洞?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如果是材料供应商环节的问题,还要查一查不合格的混凝土是否还供应给其他工程?材料是通过什么程序供应的,合规不合规,有没有硬性指定的现象……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查处”,而不是姑息养奸,甚至遮遮掩掩,百般庇护。这样才能杀一儆百,从机制上铲除隐患,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权威观点]
进一步强化市和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机构要将监督管理的重点放在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观感质量和建筑节能等方面;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测力度;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表现和影响]
2010年11月14日下午,《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明悦湾小区。当工人打开铁门时,记者看到,拆除现场已被废墟覆盖:灰土碎砖堆积如山,大量拆下来的钢筋等金属材料被集中堆放在工地上,绝大部分已经生锈。据介绍,这次共出现了8栋“问题楼”,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强度不合格”,其中6栋需要拆除。明悦湾小区被划分为ABCD四个区域。其中需要拆除的“问题楼”包括B区的3栋、C区的两栋和D区的1栋。目前为止,B03和B04两栋已经拆完,还有4栋正在拆除。而仅一栏之隔的A区的几栋楼正在装修,很快就要准备入住了。
从楼脆脆、楼歪歪再到楼薄薄,主角多为保障房。“混凝土试块强度不达标”听起来很陌生,实际上就是“豆腐渣”。在这件事上,督察部门尽职尽责了——这么严重的问题,没让“生米做成熟饭”,避免了不堪设想的后果;相关部门态度坚决,没有掩饰和推诿,而直接责令拆除重建并追究责任。这个最重的罚单,给保障房建设敲了警钟,期待更能在制度上触动保障房“低质”问题。
[措施]
一、更新观念,严格政府责任,从监管的源头上着手,解决保障房建设质量问题。
保障和低价绝不意味着可能低质量,越是保障房越需要质量上的基本保障。这事关民众的生命安全,也事关政府公信力。
二、发挥政府采购规模优势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采购高品质、低成本。
采购中心要分别考察多家信誉度好、品牌效应高、实力强的生产厂商公开竞标,在保证质优的前提下选定性价比高的品牌。
三、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测力度,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一句话点评】
经适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房不仅寄托着众多中低收入者“住有所居”的温馨梦想,在房价畸高的年代,甚至被认为有平抑房价的功能。但频频曝出的保障房问题,同样需要得到有力的解决。
相关文章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教你关键词捕获要点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统一城乡医保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家人冒用医保卡获刑
- 突破2016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瓶颈的致胜利器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28)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27)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农民工市民化要保留乡土文化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26)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征收交通拥堵费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县乡单位综合管理类职位一般不限专业
- 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3月下旬发布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编制和职位计划通知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25)
相关问题
- 江西省在职公务员,已工作三年有余,请问我是否可以报考湖北省公务员考试?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有官方指定教材吗?
- 省考考上入职后(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单位)可以在当年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 我是2016年毕业的大专生,可以参加2016年的公务员考试吗?
- 2016年毕业的本科学生可以报考2016年的公务员考试吗?
- 湖北公务员考试对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有何要求?
- 2015年退伍士兵能不能参加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退伍义务兵和士官可以报考不)
- 湖北公务员考试对雷同试卷如何处理?
- 湖北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
- 我是15年毕业的大专生,通信技术专业,可以参加16年公务员考试吗?
- 2015年毕业的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吗
- 我是六月份拿毕业证,可以报考3月份的湖北公务员考试吗
- 湖北公务员考试如何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
- 请问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属于公务员考试的哪一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