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从研究生中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进程,加快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中共宜昌市委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三五计划”,即用三年的时间,公开选调和招聘500名左右的研究生担任科级干部。今年是实施“三五计划”的第三年,宜昌市继续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和招聘150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和招聘的职位职数
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领导干部150名。其中,选调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50名;招聘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100名(详见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计划及职位表)。
二、选调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和招聘的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和招聘。
(二)选调和招聘的对象:
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职位公开选调的对象为现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招聘的对象为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选调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并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本科毕业后和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凡具有《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者,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2、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三、选调和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
1、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和招聘的人员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选调和招聘之日起计算。
4、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选调和招聘的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4月15日8: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中的一个类别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公选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和各职位要求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9:00至4月29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特殊专业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决定)。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请于4月15日9:00至4月30日16: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拟享受退还50元报名费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天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款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035。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5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半天,考试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后,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不足1∶3的职位,在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调剂后,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仍不足1∶3的职位,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特殊专业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可视情况调整决定)。
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市公选办公室集中组织在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和招聘问题的,办理选调和招聘手续,并进行分配。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选调和招聘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2011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和招聘资格的人选,不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拟选调和招聘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特别提示:
1、选调和招聘公告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的相关公告,直接通过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宜昌人事信息网(www.hbycrs.gov.cn)和三峡党建网(www.sxdjw.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职位的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其中《目录》没有的专业借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7年版)》进行分类。特殊专业目录由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宜昌市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咨询电话:0717-6252140、6252132;传真电话:0717-6252134;监督电话0717-12380。
附件:
1、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计划及职位表;
2、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3、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专业目录
一、选调和招聘的职位职数
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领导干部150名。其中,选调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干部50名;招聘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100名(详见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计划及职位表)。
二、选调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和招聘的范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和招聘。
(二)选调和招聘的对象:
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职位公开选调的对象为现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国有控股企业,下同)、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公开招聘的对象为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选调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选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基本条件,并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本科毕业后和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凡具有《公务员法》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者,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2、县(市、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三、选调和招聘后的管理及待遇
1、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选调和招聘的人员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选调和招聘之日起计算。
4、试用期内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选调和招聘的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4月15日8:00至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无法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中的一个类别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所需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公选办公室根据报考条件和各职位要求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可于4月15日9:00至4月29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后,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5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特殊专业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决定)。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请于4月15日9:00至4月30日16: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拟享受退还50元报名费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天现场办理退费手续。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退款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11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325035。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5月15日,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半天,考试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笔试后,按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不足1∶3的职位,在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调剂后,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仍不足1∶3的职位,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特殊专业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可视情况调整决定)。
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公告),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分职位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八)体检
市公选办公室集中组织在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对象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和招聘问题的,办理选调和招聘手续,并进行分配。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选调和招聘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2011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录取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不得另找工作单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对无故自行放弃选调和招聘资格的人选,不办理改派或调档手续。
拟选调和招聘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特别提示:
1、选调和招聘公告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的相关公告,直接通过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宜昌人事信息网(www.hbycrs.gov.cn)和三峡党建网(www.sxdjw.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职位的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其中《目录》没有的专业借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7年版)》进行分类。特殊专业目录由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参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宜昌市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咨询电话:0717-6252140、6252132;传真电话:0717-6252134;监督电话0717-12380。
附件:
1、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计划及职位表;
2、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3、宜昌市从研究生中公开选调和招聘科级干部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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