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阶梯式培养选拔计划,市委决定,采取公推公选的办法选拔一批县级领导干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及职位
全市共选拔14名县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11名。
正县级领导干部实行非定向选拔。
副县级领导干部中,10名安排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兼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原则上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曾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的时间累计计算),实行非定向选拔;1名定向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
二、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县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县(市、区)或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任职经历(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
(二)报考县(市、区)党政副职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资格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一)正县级领导干部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先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报名,再由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报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其中,县(市、区)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测评推荐,市直单位干部在各单位测评推荐。在本地、本单位获民主推荐票60%以上的报名者,才能作为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推荐对象。市直单位推荐人选须经分管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推荐人选须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2人,少于12人则相应减少选拔职位。
2、大会推荐。召开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民主推荐10名人选,经市委同意后,作为下一轮竞争对象。
3、组织考试。采取专题调研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并按专题调研占40%、面试答辨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
4、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8名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选分数相同则一并作为考察对象),由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考察。
5、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研究后,票决确定6名人选作为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人选。
6、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听取市委组织部对6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介绍,以及6名人选述职述廉和履职演讲后,进行差额票决,得票数靠前的3名人选作为拟任用或提名任命人选。
7、任前公示。对提拔或重用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
8、决定任职。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任职事项,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二)县(市、区)党政副职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先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报名,再由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报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其中,县(市、区)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测评推荐,市直单位干部在各单位测评推荐。在本地、本单位获民主推荐票60%以上的报名者,才能推荐为参加竞争对象。选拔职位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拔职位;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少于5人则取消该职位选拔。
2、组织笔试。采取专题调研的方式进行笔试,并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5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并按专题调研占40%、面试答辨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考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考察。
5、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研究后,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考察人数1:2的比例,分别进行差额票决。
6、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听取市委组织部对入围人选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介绍,以及入围人选述职述廉和履职演讲后,进行差额票决。按得票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任用或提名任命人选。其中,县(市、区)党政副职职位得票数前10名的作为拟提名任命人选,后10名的作为副县级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得票第一名的,作为拟任用人选。
7、任前公示。对拟提拔或重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团市委副书记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党内职务一并任命)。
8、决定任职。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研究决定县(市、区)党政副职任命或提名任命事项,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县(市、区)委根据市委常委会意见,研究县(市、区)党政副职人选兼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事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报名办法
以市直各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为单位组织报名。各地各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填写《黄冈市2011年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可在黄冈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于2011年4月29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登记照(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和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含报名登记表照片)。报名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50元。
欢迎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踊跃报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推公选工作进行监督。不明事项,请咨询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8613277、8585138)、市直单位政工(人事)科和县(市、区)委组织部。
特此公告。
黄冈市2011年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
各县(市、区)干部科长及其电话
一、选拔名额及职位
全市共选拔14名县级领导干部,其中正县级领导干部3名、副县级领导干部11名。
正县级领导干部实行非定向选拔。
副县级领导干部中,10名安排担任县(市、区)党政副职兼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原则上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曾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的时间累计计算),实行非定向选拔;1名定向选拔担任团市委副书记。
二、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且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报考正县级领导干部的资格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1年及以上县(市、区)或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任职经历(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
(二)报考县(市、区)党政副职的资格条件。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报考团市委副书记的资格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正科级干部1年及以上(2010年3月31日以前任职);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
三、选拔程序
(一)正县级领导干部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先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报名,再由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报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其中,县(市、区)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测评推荐,市直单位干部在各单位测评推荐。在本地、本单位获民主推荐票60%以上的报名者,才能作为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推荐对象。市直单位推荐人选须经分管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推荐人选须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报名人数应不少于12人,少于12人则相应减少选拔职位。
2、大会推荐。召开全市党政干部大会民主推荐10名人选,经市委同意后,作为下一轮竞争对象。
3、组织考试。采取专题调研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并按专题调研占40%、面试答辨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
4、组织考察。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8名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选分数相同则一并作为考察对象),由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考察。
5、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研究后,票决确定6名人选作为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人选。
6、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听取市委组织部对6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介绍,以及6名人选述职述廉和履职演讲后,进行差额票决,得票数靠前的3名人选作为拟任用或提名任命人选。
7、任前公示。对提拔或重用的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
8、决定任职。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任职事项,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二)县(市、区)党政副职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程序
1、推荐报名。先由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报名,再由各单位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对报名人选进行测评推荐。其中,县(市、区)干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测评推荐,市直单位干部在各单位测评推荐。在本地、本单位获民主推荐票60%以上的报名者,才能推荐为参加竞争对象。选拔职位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选拔职位;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报名人数不少于5人,少于5人则取消该职位选拔。
2、组织笔试。采取专题调研的方式进行笔试,并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5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并按专题调研占40%、面试答辨占6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考察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市委派出干部考察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考察。
5、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经讨论研究后,按县(市、区)党政副职、团市委副书记选拔职位数与入围考察人数1:2的比例,分别进行差额票决。
6、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市委全委会听取市委组织部对入围人选的基本情况和考察情况介绍,以及入围人选述职述廉和履职演讲后,进行差额票决。按得票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任用或提名任命人选。其中,县(市、区)党政副职职位得票数前10名的作为拟提名任命人选,后10名的作为副县级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得票第一名的,作为拟任用人选。
7、任前公示。对拟提拔或重用的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影响任用的结论。团市委副书记拟任人选公示期满无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党内职务一并任命)。
8、决定任职。市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研究决定县(市、区)党政副职任命或提名任命事项,并按有关法律或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县(市、区)委根据市委常委会意见,研究县(市、区)党政副职人选兼任乡镇(街办)党委书记事项,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报名办法
以市直各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为单位组织报名。各地各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填写《黄冈市2011年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可在黄冈人事考试网上下载),于2011年4月29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登记照(用身份证号码命名)和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含报名登记表照片)。报名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50元。
欢迎全市符合资格条件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踊跃报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公推公选工作进行监督。不明事项,请咨询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8613277、8585138)、市直单位政工(人事)科和县(市、区)委组织部。
特此公告。
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
点击查看:黄冈市2011年公推公选县级领导干部推荐报名表
各县(市、区)干部科长及其电话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