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昌市夷陵区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人事部令第6号),经区编委会批准,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检验技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的年龄放宽到28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医学类及相应专业学历。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设备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学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放宽到专科学历(乡镇最低服务年限3年)。
5、在夷陵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执业护士年龄放宽到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
临床医学22名、医学影像8名(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优先)、中医学2名、护理10名、药学1名、医学检验3名、设备管理2名(医学生物工程)、信息管理2名(信息管理、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岗位,共50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16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夷陵区双虹大道5号)。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4张,以及考核所需相关奖励证件、材料的原件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不予录用。
1、笔试。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知识。考试地点:夷陵区实验小学(夷陵区双虹大道6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 (凭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分证件加分)。夷陵区户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笔试加1分。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及技能问答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
六、考核、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夷陵区卫生局、人社局共同组织政审考核,对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宜昌市夷陵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7837728 7816063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
3、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检验技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的年龄放宽到28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医学类及相应专业学历。其中: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设备管理、信息管理等专业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学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放宽到专科学历(乡镇最低服务年限3年)。
5、在夷陵区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年龄放宽到40岁以下,执业护士年龄放宽到30岁以下。
6、身体健康,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专业
临床医学22名、医学影像8名(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优先)、中医学2名、护理10名、药学1名、医学检验3名、设备管理2名(医学生物工程)、信息管理2名(信息管理、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岗位,共50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5日—16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设在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夷陵区双虹大道5号)。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学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登记彩照4张,以及考核所需相关奖励证件、材料的原件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发放准考证。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交报名费和考务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凡综合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不参加体检,不予录用。
1、笔试。分专业统一组织考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相关专业知识及卫生法律知识。考试地点:夷陵区实验小学(夷陵区双虹大道6号)。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文件精神,在湖北省内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在笔试考试成绩上增加5分 (凭省“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分证件加分)。夷陵区户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笔试加1分。
2、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定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及技能问答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先。
六、考核、聘用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夷陵区卫生局、人社局共同组织政审考核,对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统一分配到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在申报同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此公告解释权由区招考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宜昌市夷陵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7837728 7816063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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