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不断充实公积金管理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基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3、宜昌市城区户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2、热爱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法规,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住房基金管理和财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 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近两年重大时事政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公积金管理基础知识、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专业知识部分占60%。根据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式。采取权重计分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应聘人员的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公积金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成员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6月14日上午8:30—6月15日下午5:00在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宜昌市伍家区一马路24 号,四楼)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 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339室)报名参加考试。同时交考试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36717;
报名监督电话:0717-6236737、6056365
附件:《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基金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报名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无不良嗜好。
3、宜昌市城区户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
2、热爱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熟悉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法规,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住房基金管理和财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 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近两年重大时事政治、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法律法规、公积金管理基础知识、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40%,专业知识部分占60%。根据笔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分方式。采取权重计分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占50%。应聘人员的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公积金中心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结束后,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班子成员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1年6月14日上午8:30—6月15日下午5:00在在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宜昌市伍家区一马路24 号,四楼)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近期免冠1 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339室)报名参加考试。同时交考试报名费100元,领取准考证。
报名咨询电话:0717-6236717;
报名监督电话:0717-6236737、6056365
附件:《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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