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农村小学英语教师10名、农村幼儿教师10名)。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七)应聘者必须承诺被聘用后在聘用岗位上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天门市竟陵东湖大道20号),联系电话:0728-5235145。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突破总的招聘计划的原则下对各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剂。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2011年天门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才能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3、报考人员须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一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为主,适当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一周内发布。根据国家、省、市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8月15-18日统一发放。
五、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考生,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tm12333.gov.cn/)和天门市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tm.e21.cn/)统一公布和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于考核结束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乡镇农村小学、幼儿园工作,办理进编、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对《2011年天门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市教育局政工科联系,联系电话:0728-5342252;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28-5235145;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5、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342352。
附件:《天门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
(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七)应聘者必须承诺被聘用后在聘用岗位上服务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一)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二)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五)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7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天门市竟陵东湖大道20号),联系电话:0728-5235145。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突破总的招聘计划的原则下对各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剂。
2、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四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2011年天门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在职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才能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3、报考人员须填写《天门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6张,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一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8月2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为各类考生通考科目,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为主,适当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一周内发布。根据国家、省、市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准考证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在8月15-18日统一发放。
五、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市纪委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对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考生,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tm12333.gov.cn/)和天门市教育信息网上(http://www.tm.e21.cn/)统一公布和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于考核结束后、办理岗位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各乡镇农村小学、幼儿园工作,办理进编、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对《2011年天门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与市教育局政工科联系,联系电话:0728-5342252;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28-5223449;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0728-5235145;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227928;
5、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受理电话:0728-5342352。
附件:《天门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门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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