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鄂州市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就我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1、体检对象
符合招录单位职位条件以考试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2、体检时间及地点
政府口的考生于7月25日(星期一)上午进行,地点临时告知;
党群口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集合地点
政府口参加体检的考生于 7 月25日上午 7时 30分在鄂州市编办办公大楼一楼集中。
4、注意事项
①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②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③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④《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可在鄂州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下载。
⑤考生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处理。
二、考察工作
1、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选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
2、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招录机关组成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4、考察方式
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进行实地考察,其他考生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时必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鉴定材料及同意报考的说明,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的不良记录证明。
5、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19日。
三、录用审批工作
拟录用人员从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在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总成绩、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机关填写《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二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录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各级机关遴选的选调生,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办理人事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遴选的选调生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政府口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市发改委:张卫锋 夏小辉
市经信委:李丹枫 王其东 耿 冀 肖汉成
市民政局:陈 山 陈 恋 李楠楠
市交通运输局:周 皓
市文体局:王 芳 瞿小曲
市住建委:刘 靖
市审计局:蒋金金
市农委机关:刘 彬 马 炼
市林业局:梁玉洁
市统计局:严 娅
市统计局企调队:王 君 周 晶
市供销社:刘 淼
市政府采购中心:陈 华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现就我市考录公务员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工作
1、体检对象
符合招录单位职位条件以考试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2、体检时间及地点
政府口的考生于7月25日(星期一)上午进行,地点临时告知;
党群口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集合地点
政府口参加体检的考生于 7 月25日上午 7时 30分在鄂州市编办办公大楼一楼集中。
4、注意事项
①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②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③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④《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可在鄂州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下载。
⑤考生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处理。
二、考察工作
1、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人选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
2、考察组织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招录机关组成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4、考察方式
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进行实地考察,其他考生以函调方式进行。考察时必须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鉴定材料及同意报考的说明,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纪的不良记录证明。
5、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19日。
三、录用审批工作
拟录用人员从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在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总成绩、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机关填写《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二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录用审批后,方可办理工资核发手续。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各级机关遴选的选调生,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办理人事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遴选的选调生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附:政府口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市发改委:张卫锋 夏小辉
市经信委:李丹枫 王其东 耿 冀 肖汉成
市民政局:陈 山 陈 恋 李楠楠
市交通运输局:周 皓
市文体局:王 芳 瞿小曲
市住建委:刘 靖
市审计局:蒋金金
市农委机关:刘 彬 马 炼
市林业局:梁玉洁
市统计局:严 娅
市统计局企调队:王 君 周 晶
市供销社:刘 淼
市政府采购中心:陈 华
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
鄂州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鄂州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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