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湖北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已在2011年8月19日出台,预示着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今年的相关招录细则稳中有变,考生应调整好心态,积极备考。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将对公告进行深入解读,希望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实时显示报名人数
公告指出,为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报名期间,省人事考试院将开通网上实时显示报名人数功能,考生可在线查询网上报名情况。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理性报考。
二、诚信报考
公告明确规定,报考人员根据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职位,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中公教育提醒考生,应如实地填写相关资料,端正心态,不要因一时疏漏或侥幸心理而失去报考机会。
三、体能测评有变化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考生应注意,去年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三项达标者为合格;而今年,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优惠政策
1.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
根据公告,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中公教育专家认为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要看准机会主动出击。
2.退役士兵
公告规定,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包括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友情提醒:
报名入口:http://www.hbgwy.org/2011/0820/10510.html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00至2011年8月28日17:30期间。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1年8月23日8:00至8月29日12:00期间。
网上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8月24日8:00至8月30日17:3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2日8:00至9月16日17:30期间。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招生入学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9月17日。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教育招生入学考试:9月18日。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10月底。
推荐阅读:
2011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资讯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