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统计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武汉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市、区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区及区以下机关遴选2名公务员到市统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职数
市统计局机关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不设具体职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2、具有职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经济、财会、法律、计算机等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市公务员身份和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和写作能力;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与报考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关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调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11年9月7日至9月22日(截止时间为9月22日下午5点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武汉市统计局政治处(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90号)。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本人起草有代表性的公文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稿。填写《2011年武汉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本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4、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上午9点—11.30点;
笔试地点:市统计局老五楼会议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于2011年10月10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统计局信息网(http://www.whtj.gov.cn/)和市统计局大厅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9点(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市统计局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方式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员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七、公示和任用
市统计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局党组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并分别在原工作单位和市统计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统计局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入手续。
联 系 人:朱敏、茅斌
联系电话:82817020、82830747
监督电话:82854156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职数
市统计局机关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名,不设具体职位,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
二、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2、具有职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经济、财会、法律、计算机等专业,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市公务员身份和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和写作能力;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与报考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关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调用的程序进行。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2011年9月7日至9月22日(截止时间为9月22日下午5点整)。
2、报名方式、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武汉市统计局政治处(地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90号)。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本人起草有代表性的公文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稿。填写《2011年武汉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在本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一式二份),同时提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4、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9月25日上午9点—11.30点;
笔试地点:市统计局老五楼会议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以上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于2011年10月10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市统计局信息网(http://www.whtj.gov.cn/)和市统计局大厅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初步定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9点(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市统计局参加面试。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方式为现场回答考官提问。
3、计分权重: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与考察人员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实施。
七、公示和任用
市统计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局党组研究,提出拟任用人选,并分别在原工作单位和市统计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市统计局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入手续。
联 系 人:朱敏、茅斌
联系电话:82817020、82830747
监督电话:82854156
武汉市统计局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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