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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Tag: 潜江市事业单位 2011-12-09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潜江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潜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4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3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简章公布的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报名开始第一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具体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见附件一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通过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qjrs.gov.cn)和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查询《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一览表”)及《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二)。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在2011年12月26日8:30至12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应聘申请(即填写《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大小在4-15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以相近或相关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填写并提交《在校学习全部专业课程表》。
  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填写信息错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依据,务必牢记。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11年12月26日8:30至12月30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2月30日16:00以前仍未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可以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岗位报名情况。每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在报名期间,将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12月30日16:00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见“一览表”各岗位的规定)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也将予以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三)确认缴费
  通过报考申请初审的人员,请于2012年元月9日8:30至11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人150元)。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者,请不要缴费。
  因有人放弃缴费导致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放弃改报或无适合报考岗位的,联系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凭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退还报名费。
  报名费收据,请在笔试结束的当天,到笔试考务办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网上公示。打印中遇到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28-6235833、6242736。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卫生系统医学类专业岗位考生不考公共科目。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包括卫生系统会计、计算机岗位报考人员)考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三基”科目。卫生系统医学类专业岗位报考人员,考试内容分别为各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简称“三基”),与其它岗位公共科目同步进行考试。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根据国家、省鼓励大学生服务基层的文件规定,在潜江市服务期满两年且一直在岗、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及“选聘生”(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办理了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加分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电子表格,手填无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潜江市人社局或潜江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原件);服务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笔试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出申请,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邮箱:
qjrc2011@163.com。申请标题:笔试加分申请;内容:本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家庭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加分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加分现场确认手续的,不予加分。
  (四)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登录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1、报考比例达到1:3的岗位面试人员确定。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报考比例未作要求且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考科目所有考生成绩的平均分(弃考人员不纳入计分),才能取得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携带的相关证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及招聘资格其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以相近、相关专业报考的人员另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证明复印件属实)。
  资格复审由潜江市人社局、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和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缴面试费50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通知。
  (三)专业科目测试
  是否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及测试的时间段以《一览表》的内容为准。测试内容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专业要求提出,具体内容另行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
  1、笔试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笔试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才能取得报考该岗位的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时间为12月22日。申报时间为12月19日之前,过期不再受理。
  2、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只有能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才能参加专业科目测试,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计入总分,占总成绩的1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一个职位的报考专业设置了两个及以上不同类别专业的,专业科目测试分专业类别测试,成绩排名不分专业。放弃参加专业科目测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要求。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由该招聘岗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测试之前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潜江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潜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和潜江市人社局派人进行监督指导。
  报考笔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岗位的人员,必须在12月19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方式为:个人在网上填写“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邮箱:
qjrc2011@163.com。专业科目测试合格后,请按本简章规定的“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笔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人以上的,每一个招聘岗位合格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3人,少于3人的要报潜江市人社局审批。
  (四)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2、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可依次递补,有比例要求的岗位,递补后面试人员仍不足1:3比例的,无论是取消、还是保留招聘计划,均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申报、潜江市人社局审核决定。
  3、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计入总分的岗位,因专业科目测试弃考或专业科目测试后放弃面试的,面试不再递补人员。
  4、面试当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得出。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和查询
  (一)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0%)的比例折算。
  (二)成绩查询
  面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
www.qjr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无论何原因导致的面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未达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所在面试考场当日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的,取消体检和考核资格。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潜江市人社局派人监督。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潜江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已婚人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潜江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一)面试公示
  资格复审后、面试开始前,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潜江人事人才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
  考核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前,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潜江市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十一、组织领导
  潜江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笔试、面试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对《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等条件咨询,请按该表公示的电话联系咨询。
  潜江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咨询电话:0728-6242736
  潜江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28-6235833
  本简章由潜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三:《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四:《在校学习全部专业课程表
  附件五:《2011年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几个重要时段注意事项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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