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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讨薪之路如何更顺畅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2011-12-1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不少考生现已开始着手准备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一直是公务员考试不可忽略的一部分,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特搜集一系列申论相关的社会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背景链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等九部委日前联合召开会议,要求确保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各地应限时处理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和小额争议,10人以上集体劳动报酬争议当天立案7天内结案。
  很多网民认为这一规定完善了监管责任,使政府部门成为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也有一些网民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化集中治理为常态管理,变突击讨薪为制度化护薪。
  【热点时评】
  “讨薪”维权门槛太高
  不少网民指出,农民工在与欠薪企业的利益博弈中,明显处于劣势,维权门槛过高,使得“告他拖不起”成为农民工难以承受之重。况且,他们的诉讼能力很差,没有诉讼时间与法律知识,甚至没有诉讼费。年关将至之时,他们多以自虐、自辱方式讨薪,这反映出农民工讨薪的艰难和无奈。
  署名“天堂无鸟”的微博引用了《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的相关数据: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农民工维权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历时11至21天,很多农民工宁愿选择社会性的讨薪。
  针对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替农民工讨薪一事,网民“婆婆妈妈”指出,在政府与社会为劳动者积极讨薪,“欠薪人人喊打”的大背景下,讨薪事件仍然屡禁不止。为什么非得高级别的官员亲自过问和出马才能够解决问题呢?为什么当这些农民工依法去讨要工资时,仍然那么难解决呢?
  年终“灭火”不如平时“防火”
  署名“得心不应手”的微博指出,鉴于今年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今年讨薪要比往年艰巨,发生拖欠的几率增高。80%以上的农民工在中小企业还有房地产建筑业里面打工,而且据调查建筑企业超过七成的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方面必须采取比往年更坚决、更有效的措施保证农民工领取血汗钱。
  也有网民指出,政府集中精力为劳动者讨薪,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年终算总账不是治理欠薪的根本之计。与其年终当“灭火员”,还不如前移应对群体性讨薪事件的关口,平时做好“防火员”,坚持做好欠薪防范工作,将“灭火式”的集中治理欠薪化为制度性的常态管理。
  署名“刘凯玲”的博客指出,欠薪问题的根源除了一些老板无良、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称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因此,事先建立行之有效的欠薪预防机制十分必要。比如,企业不交足工资保证金不许开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完善社会信用系统,给欠薪单位建立信用档案,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全国联网,加大欠薪者的违规风险与欠薪成本;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由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此外,也可建立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做为最后防线。
  谁该接受“讨薪难”的拷问
  农民工讨薪难,这是一个历久弥新并且为全社会所关注的话题,虽然经过多年治理,仍不见缓解,每到年关,媒体都要将这一话题重新议论一番。农民工讨薪难,破解之道在哪里?
  客观地讲,农民工讨薪难与建筑商、老板们本身资金困难、资金无法回笼、银行贷款难等不无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某些不良商人、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图侵吞农民工工资。而农民工往往来自五湖四海,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与不良商人对抗时,缺乏组织力量、缺乏法律知识甚至缺乏基本的经济能力,所谓“讨薪难”,难就难在这里。
  那么,在解决“讨薪难”中,以下几个部门就要发挥重要作用。
  法院。一些讨薪案件起诉到法院,判决也早就下达了,但就是遇到执行瓶颈。有些案件费时、费力、费财,法院根本不愿意去执行,有些案件则是法院在遇到阻力后,不愿意排除阻力继续执行。河南高院院长在近日出面,帮助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21名农民工领到了6.9万元久拖未结的工资。为什么之前这个案件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非得要院长出面才能顺利执行呢?
  而且,即便院长帮助讨薪,也得案件进入了诉讼程序才行。可是许多案件,农民工本来工资就少,他们根本没有钱请律师、交诉讼费,更耗不起时间。《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指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农民工维权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种花费,历时11天到21天。所以,很多民工宁愿选择社会性的讨薪。
  工会和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工会作为工人的维权组织,理应帮助农民工讨薪;劳动行政执法机关,更负有法定职责,应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处罚不良老板。目前,一些工会与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还没有真正发挥和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公安机关。为了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今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恶意欠薪入罪。如果用好这一规定,那么将对恶意欠薪的老板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些地方的警方,已经开始利用刑法的这一规定来打击恶意欠薪者,但不是所有的公安机关,都将这一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如果不激活刑法这一条款,恶意欠薪的老板就不可能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只有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那些负有职责的公权力部门履行好职责,农民工才不会频频上演跳楼讨薪事件,才能幸福地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加强源头治理根除痼疾
  不少网民指出,九部委联合执法,给农民工开辟了维权绿色通道,是一项深得民心之举,显示出中央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
  但也有网民指出,把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标准定为10人以上,对非集体讨薪的农民工产生影响,会引发新的维权困难。另外,除了年终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动外,有关部门还应更多关注该痼疾难以破解的原因,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调整和完善法律制度,大幅提高违法欠薪代价,并简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争取打破畸形固化的用工体制,以制度代替突击。
  署名“中终锺”的微博指出,以欠薪问题最为严重的建筑行业为例,目前存在的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层层转包的承包模式,垫资施工的运作模式,都使农民工工资成为“连环债”中最脆弱的一环,使农民工从一开始就进入“被拖欠”状态,因此,有关方面还需下大力气打破一些畸形固化的体制,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支持讨薪”不如“杜绝欠薪”
  记得几个月前,同样是在广东,深圳为了迎接大运会,曾经公开发布政府通告“禁止讨薪”。短短几个月时间,政府从“禁止讨薪”到积极支持“讨薪”,一方面说明政府作风的转变,同时也说明了“欠薪情形”已从过去的个别现象发酵蔓延到了普遍现象。
  可以理解,在维稳思维下运行的社会,无论是“禁止讨薪”还是积极支持“讨薪”,政府的目的是保持社会稳定。官员基本上秉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宗旨。企业欠薪虽说是企业的过错,如果酿成社会事件,那就得由政府“买单”了。到时候说不定还“举世闻名”,国家声誉受损自不必说,受“一票否决”影响,官员的仕途可就有点悬了。
  欠薪现象表面看是一个资金运作问题,是企业主的道德良心问题。实际上,欠薪现象是一个地区不切实际、贪大求洋、盲目发展的集中体现。短时间内,靠欠薪吹大的气球可以支撑起一串闪亮的GDP数字,为官员的政绩创造辉煌,成为官员晋升的台阶;可长期看,空虚的泡沫不但影响社会稳定,还会使经济陷入青黄不接的泥沼之中。
  谁都知道,要想民众不讨薪,政府必须保证企业不欠薪。现如今,金融危机,银根紧缩,政府普遍只能勒紧裤带过日子,如何能够保证企业不欠薪?没有钱资助企业又想企业听政府号令不欠薪,除了将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一步步落实到位之外,恐怕别无他法。
  企业欠薪,问题出在企业,而根子却在政府。一是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严重脱离了地方实际,盲目地扩张,大而不强,一副空架子;更主要的是有关部门失职、渎职,对企业的引进、运行监管不到位,以至于让某些不法企业主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劳资矛盾积重难返。
  当然,未雨绸缪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真正的未雨绸缪只能是脚踏实地、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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