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 深入分析公务员管理工作重点
重点一:分类管理
【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加大力度,顶层设计争取尽快取得突破】
【背景】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公安机关等系统就已开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商、质检等系统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公务员法实施后,深圳市行政机关全面开展了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税务系统开展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2010年以来,国家公务员局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启动了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实行新的警员职务序列。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了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实行分类管理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对拓展不同类别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实现公务员科学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分类管理是公务员法的一项前瞻性规定,如何转化为具体实践,必须进行试点和探索,加强顶层设计,争取尽快取得突破。目前符合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业特点的职务序列以及考录、考核、任用、交流、薪酬、退出等配套制度还没有建立。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顶层设计复杂程度高、难度大的问题,也有试点本身需要较长周期、试点还不够成龙配套的原因。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争取新的突破。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类试点向纵深发展,在推动试点“实转”上下功夫。二是稳步扩大专业技术类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职位实施范围。三是重点突破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公务员分类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制度合力。四是加快形成法规制度。抓紧修改完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规定,争取尽快出台。
2012年的重点是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组织开展监狱、劳动教养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研究制定公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套改后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法规建设。
重点二:公务员考录
【解决基层艰苦岗位招不到人的问题,大力推进公务员招考分级分类考试,净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环境】
【背景】2003年以来,全国共考试录用123万名公务员。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近年来,中央机关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2011年度中央机关录用公务员1.6万余人,其中基层一线人员比例达到85%。招考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和艰苦边远职位倾斜。连续两年组织中央国家机关进行公开遴选试点,安徽等23个省区市也开展了公开遴选试点,促进了基层公务员培养选拔链的形成。此外,制定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研规划(2011-2015),初步建立了试题质量评估体系,积极探索了分级分类考试,初步建立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信息库并实现全国共享,各地普遍开展了雷同试卷判定工作。广东、浙江等地建立录用考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治理了考试环境。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考试录用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这项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有效防止了机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社会公平。但这项工作在新的形势下也面临新的挑战,比如不同群体利益在考录领域中的诉求越来越多,考试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考录基础科研工作薄弱。公务员考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工作中的不周,都会引起较大的社会问题。所以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提高质量。
第一,进一步做好基层岗位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近年来,包括中央直属机构在内的基层岗位、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常常报考人数很少,甚至无人报考。今年我们要对这个问题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有效的政策,采取放宽资格条件、组织专门招考、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同时,鼓励市、县机关积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县乡级机关招考,要有意识地加大招考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力度,改变基层机关公务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的现状。同时做好这一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工作。
第二,要大力推进分级分类考试,努力实现考试科学化。努力做到干什么考什么、全面突出能力素质。为此,进一步推进分级分类考试。各地也可开展公务员分级分类考试试点工作。今后还要注重从工人、农民中,从优秀村干部中,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中考录公务员,使考录政策能够适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
第三,净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环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当前,社会培训机构对考试试题的围追堵截,个别地区出现的泄题事件,极个别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在体检环节中营私舞弊等问题的出现,极大地损害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声誉,污染着考试录用的环境。今后要继续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特别是考试的一系列操作办法。加紧出台公务员考录面试规则,促进面试规范化,提高面试公信力;要查找体检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加以改进,加强对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对于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特别是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清除出公务员管理者队伍。此外,联合工商、公安、教育、宣传等部门,对那些招摇撞骗、误导考生、干扰考试的不法培训机构依法进行清理,为公务员考试创造良好环境。
同时,提高考录工作规范化水平,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制定或修订本地考录工作实施细则。促进考录科学化,建立健全试题的征集、评审、组配等工作流程。加强对试题质量的评估,加强面试考官和阅卷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培养考录科研人才,形成考录科研可持续发展机制。
重点三: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坚持不懈地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
【背景】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已开展了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对183名先进个人和103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叫响了公务员称号,弘扬了公务员精神。2011年5月5日,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评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融为一体。各省区市及中央国家机关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推动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为人民服务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让人民满意是广大公务员的最高价值追求。建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是我们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神圣职责。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内容涵盖了公务员的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最适宜的载体和抓手。我们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综合性、长期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抓出实实在实在的成效。一要加强领导;二要注重基层;三要形成特色;四要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紧密结合;五要讲求实效。
围绕“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基本要求,把活动的重点放在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的窗口单位和基层执法一线,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将召开全国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引导活动向纵深发展,研究建立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
重点四:国家表彰奖励体系建设
【健全表彰奖励法规,加快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建设,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背景】目前,国家表彰奖励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法》、《国务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两个草案正在修改完善中,《国家文化荣誉称号管理办法》在研究起草阶段,《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已出台,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加挂了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北京等27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江苏等18个省区市制定印发了实施细则。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表彰奖励是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设立国家荣誉制度。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抓紧设立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成就卓著的文化工作者。国家公务员局成立以来,全力加强表彰奖励制度建设。但目前还存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表彰奖励不够规范等问题。
我们将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表彰奖励工作,健全表彰奖励法规,建设一套法制完备、层级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的国家表彰奖励体系,通过规范的程序依法对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激发人们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12年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动国家表彰奖励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务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立法工作。在国家荣誉制度整体框架下,加快国家文化荣誉制度建设。二是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一步完善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政策法规体系,抓好宏观管理和审批工作。没有成立规范评比达标协调小组的省区市要积极推动成立,没有出台管理办法的要抓紧研究出台,没有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综合管理的要迅速开展。三是做好省部级以上评选表彰工作,把表彰奖励工作做成品牌。四是开展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
重点五:贯彻实施公务员法
【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
【背景】2006年公务员法出台。5年来,20个配套法规相继研究制定。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法制化迈上新台阶。
2011年,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7个法规政策,研究拟订了8部专项处分规章。各地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办法,强化了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去年5月到10月,国家公务员局在全国行政机关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执行情况检查,明确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思路、任务和措施。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十二五”时期仍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环境更加复杂、挑战更加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把它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这对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
建立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体系,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5年来,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很有成效。但从实践看,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准确地阐释和宣传,仍有部分配套法规有待出台,部分法律法规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一些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
公务员队伍在不断发展变化,要长期坚持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和遵守执行公务员法的力度,推进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的健全完善。
2012年将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公务员法学习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的长效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考录方面的问题,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考录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
继续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修改完善公务员转任规定,研究制定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指导意见、资格审查管理办法、面试考务管理办法、面试工作规则、专业性较强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招考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出台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操作说明,研究制定专项处分规章和《申诉案件办案规则》。
重点六: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实践活动,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
【背景】国家公务员局从2009年3月启动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并且两年来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之一。职业道德培训纳入《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成为“十二五”时期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员局发布《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明确,“十二五”时期,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将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甘肃等省区市专门下发文件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出安排,重庆制定了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云南、广西、青海等地开展了职业道德建设特色主题活动。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抓好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来看,关键是两条:一是能够使公务员这支队伍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欢迎。总体上看,我国公务员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党和人民充分信赖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公务员队伍中确实存在一些突出的、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迫切希望我们不断加以改进,迫切希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二是能够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确保党长期执政、长治久安。作为党治国理政主体的公务员队伍,其职业道德水平体现着党的执政形象,关乎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群众评价党和政府的焦点,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关键问题。
从目前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局是比较良好的,但也存在着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强化等问题。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012年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养成实践活动,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创建机关文化、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等有效形式和载体,吸引和组织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到职业道德建设中来。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探索建立健全投诉、整改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基础研究和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规范约束的重要手段。
重点七:公务员平时考核
【探索方式方法,破解难题,推动平时考核普遍开展】
【背景】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公务员考核制度。2007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该规定明确“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2011年3月,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平时考核工作。内蒙古、黑龙江、山东、四川、兵团等20个省区市专门召开了考核工作会议,推动平时考核工作的开展。吉林、安徽等5个省市出台了平时考核的规范文件;河南、福建等12个省区市确定或增设了本地区考核工作联系点。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平时考核是公务员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抓平时考核就是抓日常管理,就是抓任务落实。平时考核关系到在我们国家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公务员队伍,关系到能不能管住和管好这支公务员队伍,关系到如何切实关心爱护帮助公务员、促进公务员全面发展。在继续改进和完善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同时,要下功夫抓好日常考核工作。经过探索创新,目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和进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摸索出许多好的经验做法。但各地开展不平衡,存在认识不够高、信心不够足、办法不够多等问题。
2012年我们将继续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探索平时考核方式方法,努力破解考核指标设计、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应用等难点问题。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考核数据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和审核校验的信息化,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考核联系点的先导示范作用,推动平时考核普遍开展。
重点八: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推进公务员数据库和数据分中心建设,实现四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
【背景】去年,会同中组部印发《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视频会议,对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出部署,确定了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
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负责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是深入实施公务员法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促进公务员日常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准确把握公务员队伍发展状况和趋势,提高客观决策和规划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是全面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一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地要按照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系统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筹划、部署和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系统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2012年将重点推进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和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数据分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