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十九)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学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记教科书。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整理部分法律重点练习题,供考生提前复习。
【案例题分析题】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是并存的债务负担。在并存的债务负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推荐阅读:
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十八)
【案例题分析题】
甲电子配件厂与乙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芯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100万元。乙公司先支付15%的货款即15万元,甲厂送货后1个月内,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乙公司先支付了15万元,甲厂送货后,由于乙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遂与甲厂协商,由丙公司承担债务,甲厂同意。
问:丙公司处于什么地位?其加入债务人,如果没有甲厂的同意,而只是通知甲厂,能否发生效力。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丙公司在本案中处于并存的债务人的地位。其加入债务人的行为是并存的债务负担。在并存的债务负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推荐阅读:
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十八)
相关文章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逻辑判断强化练习23
- 2016年湖北公务员数学运算习题精解(40)
-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明镜照己 昏镜照人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41)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城管执法要具备人情味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资料分析练习27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言语理解练习(51)
-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网:常识判断习题精讲<11>
-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11)
- 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推动时代前进的力量-合作
- 打好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攻坚战”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让农民工远离“讨薪之痛”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习题精解(40)
- 2016年湖北公务员申论写作易入两大误区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素材:财商教育是“创富时代”的必修课
相关问题
- 江西省在职公务员,已工作三年有余,请问我是否可以报考湖北省公务员考试?
-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有官方指定教材吗?
- 省考考上入职后(没有工作年限限制的单位)可以在当年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吗?
- 我是2016年毕业的大专生,可以参加2016年的公务员考试吗?
- 2016年毕业的本科学生可以报考2016年的公务员考试吗?
- 湖北公务员考试对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有何要求?
- 2015年退伍士兵能不能参加2016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退伍义务兵和士官可以报考不)
- 湖北公务员考试对雷同试卷如何处理?
- 湖北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如何处理?
- 我是15年毕业的大专生,通信技术专业,可以参加16年公务员考试吗?
- 2015年毕业的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吗
- 我是六月份拿毕业证,可以报考3月份的湖北公务员考试吗
- 湖北公务员考试如何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 湖北公务员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如何理解?
-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