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地方站: 武汉 黄石 襄阳 荆门 宜昌 黄冈 鄂州 十堰 孝感 荆州 更多
您的当前位置:湖北公务员考试网首页 >> 湖北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3年湖北省郧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公告

Tag: 郧县事业单位选调 2013-07-05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3年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郧县公开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选调(招聘)对象
  1、面向全县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1人。
  2、面向全县“以钱养事”人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人。其中“以钱养事”人员为:经编办、人社部门审核、办理“以钱养事”手续人员,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为:在郧县服务期满两年以上,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人。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5、选调(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形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现场进行,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设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719-7233624,传真电话0719-7232561。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5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到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要件: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编制部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以钱养事人员”及“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和报考费150元(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到人社局考试评价中心填写《报名表》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可用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再持原件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由郧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发放。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22日9:00至7月26日17:00期间到郧县人事考试评价中心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19-7233624。
  三、笔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本次考试参照《2013年度湖北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测试方式及测评要素:
  (1)《基本素质测试》占笔试成绩的40%,主要采用客观题型,包括判断题、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主要测试要素为:政治理论素养、公共管理知识素养、法律知识素养、文字阅读理解和资料分析素养、计算机知识及应用素养、公务礼仪素养、职业道德规范素养等。
  (2)《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60%,主要采用主观题型,包括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应用公文写作、材料作文等。主要测试要素为:综合资料阅读理解的学习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公共服务的能力、组织协调沟通的能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的能力等。
  (3)公共科目考试测试范围,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阅卷评分,并予次日在郧县政府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折算)。
  五、面试、考核、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招聘领导小组在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参加两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
  (二)体检、考核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由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抽调人员成立考核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选名单报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编制及相关手续。
  附:1、面向全县在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一)
  2、面向郧县 “以钱养事”、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一览表(二)
  3、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三)
  4. 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
  5. 考生报名登记表
  郧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推荐阅读:
  湖北事业单位考试辅导教材
更多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hb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