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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鄂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Tag: 鄂州市森林公安考录公务员 2013-07-17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鄂州市森林公安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鄂州市森林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请相关考生做好准备工作。
  一、体检对象
  在报考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各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3年7月22日上午7:30到鄂州市编办办公大楼一楼大厅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登记照片4张。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体检的要求执行。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湖北省2013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八条解释为准。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公务员局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弃权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联系电话:  0711-3388905
  附:鄂州市森林公安机关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鄂州市公务员局
  鄂州市林业局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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