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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Tag: 湖北招聘教师 2013-08-08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专业结构,拟公开招聘7名专任教师,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专业、职数及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
职数
学历
学位
招聘专业
思政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思想政治教育
电子商务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贸易
建筑、道桥教师
2
研究生
硕士
建筑、道路桥梁工程
医学检验、康复、口腔教师
2
研究生
硕士
医学检验、康复、口腔
艺术设计教师
1
研究生
硕士
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对于电子商务教师岗位,除报考岗位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外,其本科为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市场营销专业的也可报名;其他报考岗位则须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4、有较高的学业水平,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ldj.yichang.gov.cn/)和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gc.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 8月 21日-- 8月23 日。每天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6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两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http://www.hbychrss.gov.cn/art/2011/9/5/art_26956_325024.html);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报名费50元。报名时须严格按招聘专业填报,应聘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每人限报1 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报名咨询电话:0717-8853350
  4、资格审查及其他: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招聘的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对建筑、道桥工程和医学检验、康复口腔等紧缺专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可达到1:2),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进行公告。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领取,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为 8月26日。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 8 月28 日,面试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面试在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现场答题,其中应聘者说课(说课内容应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在面试前抽签决定),占面试成绩的70%;应聘人员现场答题,占面试成绩的30%。整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面试考官组成和选派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公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公告。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对象须在指定医院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学习(工作)成绩及遵纪守法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报市有关部门办理进编及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须在学校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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