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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全方位解读

Tag: 湖北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2013-08-2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8月23日,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已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公布。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8∶00至2013年9月2日17∶00,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将在第一时间开通2013年湖北省政法干警招录报名入口,建议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和22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政法干警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招录人数大幅减少
  本次政法干警考试湖北省计划招录83名试点班学员,相比去年招考人数大幅减少,其中基层司法局(所)23人,监狱机关60人。
  招录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三支一扶”等“四项目”人员。
  以上三类考生只能报考条件相应的职位,所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提醒考生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确定报考的类别。
  二、诚信报考
  公告明确规定,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应如实地填写相关资料,端正心态,不要因一时疏漏或侥幸心理而失去报考机会。
  三、培养计划为专科层次,取消本科层次
  此次湖北省政法干警的招录考试,在培养层次方面与去年相比发生较大变化。取消了本科层次培养计划,只设立专科水平的试点学习班。
  四、此次招录考试有优惠政策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报考指南中指出:对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设置部分职位定向招考。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包括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考生),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2012年的的招录考试中没有提及此优惠政策。
  五、笔试科目变化
  此次湖北省政法干警的招录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取消民法学考试。考生可参考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全面备考。
  六、资格复审要求
  面试前,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人员,由各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阶段,考生须作出按时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承诺,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须提前五天向招录机关作出说明,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考试时间点需谨记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8∶00至2013年9月2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8月28日8:00至9月3日11∶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28日8∶00至9月5日17∶30
  笔试准考证打印:2013年9月15日8∶00至9月20日17∶30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和22日
  具体安排:
  9月21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1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2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最后,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广大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我省招考招生公告和《报考指南》,准确理解有关政策与要求,准确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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