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三十八)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学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记教科书。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整理部分法律重点练习题,供考生提前复习。
1.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 )。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2. 青海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罗京,违反国家规定,在某重要水源河流的源头擅自批准进行个体采金活动,导致炼金过程中有毒废物CO进入水中,使下游村房人群发生明显的中毒症状,并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罗京的行为( )。
A.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B.构成了渎职罪中的环境监管失职罪
C、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D.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3. 农民王宝四、宋长林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韩兵借钱。开始韩兵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款,后来韩兵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三人要平分。王宝四、宋长林表示同意后,韩兵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案发后,韩兵的行为被定为( )。
A.挪用公款罪
B.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贪污罪
D.侵占罪
4.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量并罚
5. 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领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
A.适用新加坡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答案解析:
1.B【解析】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即是放纵走私罪。选项B正确。
2.B【解析】刑法第338条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罗某的行为主要体现为监管失职,其并没有从事污染活动。选项A错误。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可知陈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选项B正确。选项C成立的客观要件是应为而不为,选项D成立的主体条件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选项C、D明显不正确。选项B正确。
3. A【解析】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赢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韩某的行为名为贷款,实为挪用,挪用两万元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韩某对于贷款并没有占为己有的目的。因此,选项C不正确。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题中,韩某并不是他人财产的代管人,对于贷款也没有非法占有意图。故选项D不正确。选项A是正确答案。
4.C【解析】根据《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选项C正确。
5.B【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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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三十七)
1.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 )。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2. 青海地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罗京,违反国家规定,在某重要水源河流的源头擅自批准进行个体采金活动,导致炼金过程中有毒废物CO进入水中,使下游村房人群发生明显的中毒症状,并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罗京的行为( )。
A.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B.构成了渎职罪中的环境监管失职罪
C、构成了玩忽职守罪
D.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3. 农民王宝四、宋长林想进行长途运输赚点钱,但没有买车资金。两人便找到镇银行营业所的会计韩兵借钱。开始韩兵称:“贷款给个人买车从事贩运活动是违法的,”不同意借款,后来韩兵认为长途贩运很赚钱,便提出他可以提供贷款,但运输利润三人要平分。王宝四、宋长林表示同意后,韩兵便擅自采取贷款方式借给2人买车款2万元。案发后,韩兵的行为被定为( )。
A.挪用公款罪
B.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C.贪污罪
D.侵占罪
4. 汪某因共同盗窃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人民法院量刑时考虑到汪某有积极退赃和检举他人犯罪的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获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曾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汪某应当如何处理?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量并罚
5. 张某乘坐我国船舶,经过新加坡时与领座一乘客发生口角,争执中张某掏出一三角刮刀,猛地向该乘客刺去,遂将邻座刺死,张某的行为( )。
A.适用新加坡刑法
B.适用中国刑法
C.可适用中国刑法,也可适用新加坡刑法
D.适用第三国刑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答案解析:
1.B【解析】根据《刑法》第411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即是放纵走私罪。选项B正确。
2.B【解析】刑法第338条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罗某的行为主要体现为监管失职,其并没有从事污染活动。选项A错误。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可知陈某的行为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选项B正确。选项C成立的客观要件是应为而不为,选项D成立的主体条件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选项C、D明显不正确。选项B正确。
3. A【解析】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赢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韩某的行为名为贷款,实为挪用,挪用两万元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韩某对于贷款并没有占为己有的目的。因此,选项C不正确。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务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本题中,韩某并不是他人财产的代管人,对于贷款也没有非法占有意图。故选项D不正确。选项A是正确答案。
4.C【解析】根据《刑法》第77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做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选项C正确。
5.B【解析】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应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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