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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恩施州州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公告(一)

Tag: 恩施州关遴选工作人员 2013-09-1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州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精神,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决定在州直机关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州委组织部工作人员2名;
  州委政法委工作人员1名;
  团州委工作人员2名;
  州法院工作人员5名;
  州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
  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1名;
  州发改委工作人员1名;
  州教育局工作人员1名;
  州安监局工作人员2名;
  州文体局工作人员1名;
  州接待处工作人员1名;
  州铁路办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州直党政群机关遴选对象为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中为行政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含选调生)。
  州直参照管理事业单位遴选对象为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参公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含选调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良好。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其中:报考团州委、州接待处职位的可放宽到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3年1月1日。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学位、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详细职位条件见公告附件《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年龄计算到2013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2日至23日。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经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在恩施州党建网和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身份证明(选调生身份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需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审查并报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交纳50元的笔试考务费。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职位,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及笔试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9月 27日到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领取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9月28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发布后,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公告。报考者可于9月30日后登录恩施州党建网或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单位需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公务员登记表(含参公)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人员,由遴选单位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如面试环节要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所占比例为各占50%。
  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者和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
  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遴选单位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票决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恩施州党建网、恩施州人社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遴选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审批后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遴选资格。
  联系电话:8429026(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8235827(州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科)
  附件:
  1、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恩施州2013年度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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