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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精讲<12>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 2013-10-1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行测考试中,言语理解部分历来是考试的重点也是考生复习的重点,而其中最让考生头疼的就是片段阅读题,这种题型题量大、分值不低,占有很大比重。因此,为了能够帮助更多的考生在考试中拿到更多的分数。为方便考生更快的掌握片段阅读的题型,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特发布一系列湖北公务员考试片段阅读精讲供考生参考,更多习题讲解以及复习指导方法详见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1.一个民族需要民族精神,一个时代需要时代精神,创业精神应当成为我们的民族精神,成为我们的时代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物质可以变精神,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依存,互相促进。
  这段文字表达的最主要的意思是:
  A.一个民族需要民族精神,一个时代需要时代精神
  B.精神可以变物质,物质可以变精神
  C.两个文明建设互相依存,互相促进
  D.创业精神应当成为我们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2.达尔文学说认为进化只能是适应性,自然选择几乎是万能的,换句话说,进化是有利变异在自然选择作用中固定积累的结果。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分子生物学研究表明,蛋白质和核酸水平的突变绝大多数是中性的,即对生物的生存既无利亦无害,自然选择对其不起作用。这种中性突变在种群中日积月累,积少成多,成为巨大的变异,并构成种属的差异,甚至门纲的差异,于是新种形成,这就是中性突变学说。它最早由日本学者木村在1968年提出,后被人称为非达尔文进化。其实中性突变学说并不是反对自然选择,只是否定自然选择万能论。
  与这段文字文意相符的是:
  A.进化不是有利变异在自然选择作用中固定积累的结果,而是中性突变的结果
  B.蛋白质和核酸水平的突变构成了新种
  C.中性突变学说反对进化理论和达尔文学说
  D.中性突变学说和达尔文进化学说都是进化理论
  3.对于假的东西,只是堵,不讲明必须堵的道理,也会有副作用。例如对于假钞,如果只是没收,不指明它的危害,人们反而会产生疑惑甚至不满。对于假道理,除了触犯法律的可以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取缔禁止外,其他的必须揭露批判它假在哪里,危害在哪里。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讲道理要以理服人
  B.假道理的危害
  C.道理也要打假
  D.对于假的东西,只是堵,不讲明必须堵的道理,也会有副作用
  4.作物生产系统,是一个作物-环境-社会相互交织的复杂系统,作物生产的高产、优质和高效通常又是矛盾的和难于协调统一的整体,而且,高产、优质和高效三者的主次关系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可见农学学科的研究对象不仅涉及自然因素,而且涉及了社会因素。
  这段文字意图说明:
  A.农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既涉及自然因素又涉及了社会因素
  B.作物生产系统是一个作物-环境-社会相互交织的复杂系统
  C.农学是服务于作物生产的一门综合学科
  D.必须以系统学的观点来认识农学和作物生产
  5.针对宪法,人们有多种认识。比如《美国百科全书》认为:“宪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和基本原则的总体。”日本《世界大百科事典》认为:“所谓宪法,意思是指与国家的组织及活动有关的各种根本法规的总和。”朱福惠先生认为:“宪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这段文字理解正确的是:
  A.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角度定义宪法
  B.从宪法的阶级本质角度定义宪法
  C.从综合的角度定义宪法
  D.从宪法的法律特征角度定义宪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D【解析】本题属于论证式主旨题型。在这种题型中,文段中出现的“应当”、“必须”、“应该”等词对抓住文段主旨起着重要的提示作用。在文段中,“应当”所引领的句子“创业精神应当成为我们的民族精神,成为我们的时代精神”为主旨句,故正确答案为D。
  2.D【解析】A项混淆是非,与之对应的原句是“进化是有利变异在自然选择作用中固定积累的结果”。B项以偏概全,由原文可知,并非所有的蛋白质和核酸水平都能构成新种。由文段最后一句话可知,“中性突变学说并不反对自然选择”,而“自然选择”是达尔文进化理论的核心部分,排除C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3.C【解析】此题用的是演绎论证法。作者先说明一个一般性的道理,并用假钞的例子加以论证。接着以此为根据,推出打击假道理的必要性。故文段论述的落脚点应该是对假道理的批判。本题答案选C。
  4.A【解析】文段为典型的“分-总”结构,“可见”一词引导的内容为文段中心观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5.A【解析】宪法的内容在于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文段中的三种定义都是围绕宪法的内容来对宪法进行定义的。故选A。D项中“宪法的法律特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宪法的内容、效力和程序,而文段中并没有提及有关宪法的效力和程序的相关内容,故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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