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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复习题(四十四)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法律 2013-10-22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并非是专业性考试,因此法律方面侧重法律的运用考核,考查的是运用法律条款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同于其它学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记教科书。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现整理部分法律重点练习题,供考生提前复习。
  1.甲厂业务员张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甲厂拒绝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D.张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
  A.非表见代理的,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B.一律无效
  C.相对人催告,本人在法定期间未作表示的视为追认
  D.构成表见代理的,本人应承担责任
  3.下列情形中乙享有留置权的是(    )。
  A.甲雇乙为其开车,甲不支付工资,乙将甲交由其保管的一批货物留置
  B.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甲解除租赁合同却拒不返还租金,乙将该房屋留置
  C.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乙公司将甲公司的一辆货车开走并主张留置权
  D.甲公司未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一批钢材的货款,乙便将甲交由其保管的一批热水器留置
  4.下列关于代位权成立条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C.债权人的债权临近清偿期限
  D.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A.2000
  B.2500
  C.3000
  D.350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答案解析:
  1.B【解析】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均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其区别是:表见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无权代理中的第三人一般不能举证行为人享有代理权。本题中,乙厂能够举证张某享有代理权,因为张某持有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且乙厂为善意,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本题选项为B。
  2.D【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3.D【解析】A项不具有牵连关系;B项不动产不得留置;C项不属于合法占有动产。
  4.C【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5.D【解析】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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