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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门市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Tag: 乡镇公务员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2013-12-16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天门市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从村干部中定向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职位计划人数1:1.5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每个职位的前8名)。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等政策进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合参加体检,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医院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能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能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一经发现,以违纪论处。
  3、考生的通讯工具由专人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4、考生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400元。
  6、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到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按照职位计划1:1.5确定(每个职位的前8名),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职位计划1:1.5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考察对象要准备个人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如果有考察对象不合格的,可按照原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察对象。考察时间安排在12月下旬,以考察组电话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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