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19)
1.下列行为中,构成使用假币罪的是( )。
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假币参加赌博
B.甲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假币换取真币
C.甲在与乙签订经济合同时,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将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乙看
D.甲用总面额10万元的假币换取乙1万元的真币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哪一情形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C.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D.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
3.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4.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5.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罪表现的是( )。
A.遗弃罪
B.权钱交易罪
C.滥用职权罪
D.以权谋私罪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根据《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规定》第4条: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 。“使用”是指将假币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四千元。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B项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将假币用于流通,其行为构成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C项中甲的行为是为了取信于乙,其行为不构成使用假币,但不排除非法持有假币。D项的行为不属于正常的买卖活动,其行为实质构成了出售假币罪。
故正确答案为A。
2.D【解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B【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B。
4.D【解析】本题是考查刑法的题。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李某的职务仅是仓库保管员,没有与歹徒搏斗的义务,为了保全公司的公共利益和个人人身安全,抢走摩托车逃走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5.A【解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是刑法典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的一项罪名,所以选择A项,BCD都属于第九章渎职罪中的内容,属于腐败罪的表现。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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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18)
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假币参加赌博
B.甲是某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假币换取真币
C.甲在与乙签订经济合同时,为显示自己的经济实力,将总面额20万元的假币冒充真币出示给乙看
D.甲用总面额10万元的假币换取乙1万元的真币
2.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哪一情形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致使航班备降或返航
B.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十万元以上的
C.多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D.造成三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
3.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
B.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C.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
D.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
4.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5.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罪表现的是( )。
A.遗弃罪
B.权钱交易罪
C.滥用职权罪
D.以权谋私罪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解析】根据《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规定》第4条: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 。“使用”是指将假币取代真币在经济交易中运用,即用于流通,如正常的买卖活动,也有的用作赌资非法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的规定,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四千元。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B项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将假币用于流通,其行为构成以假币换取货币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C项中甲的行为是为了取信于乙,其行为不构成使用假币,但不排除非法持有假币。D项的行为不属于正常的买卖活动,其行为实质构成了出售假币罪。
故正确答案为A。
2.D【解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 “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1人以上重伤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县级以上区域范围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妨碍国家重大活动进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B【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故正确答案为B。
4.D【解析】本题是考查刑法的题。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李某的职务仅是仓库保管员,没有与歹徒搏斗的义务,为了保全公司的公共利益和个人人身安全,抢走摩托车逃走的行为完全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5.A【解析】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是刑法典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中的一项罪名,所以选择A项,BCD都属于第九章渎职罪中的内容,属于腐败罪的表现。故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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