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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20)

Tag: 湖北公务员公务员考试法律 2014-04-10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1.我国婚姻法中“凡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者禁止结婚”的规定的出发点是(  )。
  A.避免包办婚姻
  B.近亲结婚会大大增加遗传病的发病几率
  C.防止家庭势力过分膨胀
  D.出于伦理道德的考虑
  2.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3.公民小朱年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有部分行为能力人
  4.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  )。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违宪制裁
  5.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三大类。
  A.地役权
  B.质权
  C.担保物权
  D.留置权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近亲结婚会提高遗传疾病的发病概率已经成为医学共识,道德伦理虽然也是禁止原因之一,但并非出发点,因此B项正确,D项错误。A项属于婚姻自由概念,与禁止近亲结婚无关。故正确答案为B。
  2.C【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故正确答案为C。
  3.B【解析】《民法通则》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选B。
  4.ACD【解析】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故正确答案为A、C、D。
  5.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故正确答案选 C。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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