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31)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较大数额的财产
C.吊销许可证 D.较大数额的罚款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
A.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B.13年 C.15年 D.15年以上20年以下
3.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
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
A.县工商局 B.县环保局 C.县水利局 D.县卫生局
4.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山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杀人 D.不构成犯罪
5.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
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
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
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
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C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正确答案为A、C、D。
2.B【解析】刑法修正案八将原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故正确答案为B。
3.B【解析】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其中一条包括“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可知,①句的工商局的做法不妥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可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可知②句的罚款应由县环保局决定,县水利局做法不对。根据《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可知,③句的县卫生局做法不妥当。故正确答案为B。
4.A【解析】孙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首先,孙某负有阻止小孩死亡的作为义务。孙某主动携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自然负有义务将他带出山林,送回村里。其次,孙某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两人失散,孙某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又能够继续狩猎,并且自己出山,说明他能够去寻找小孩。再次,孙某的不作为直接导致小孩没被及时找到,而被野兽咬伤致死,孙某的不作为行为与小孩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孙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5.C【解析】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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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法律重点练习(30)
A.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较大数额的财产
C.吊销许可证 D.较大数额的罚款
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
A.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B.13年 C.15年 D.15年以上20年以下
3.某县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①某食品厂生产腐竹时非法添加硼砂被当场查获,县工商局以证据确凿为由吊销该厂营业执照,不再另行举行听证会;②县矿业公司将含镉的工业废渣倾倒入河,造成河水镉浓度超标,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分别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和5万元;③县卫生局接到群众举报某火锅店使用过期牛油,遂派一工作人员前往检查,对牛油进行查封、送检。
上述县直单位做法妥当的是( )。
A.县工商局 B.县环保局 C.县水利局 D.县卫生局
4.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山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杀人 D.不构成犯罪
5.某县为朝鲜族自治县,依照宪法,关于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说法正确的是( )。
A.由朝鲜族公民担任主任
B.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
C.主任或副主任中有朝鲜族公民即可
D.主任必须由朝鲜族公民担任,副主任可由其他民族的公民担任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bgwy.org/)参考答案及解析:
1.AC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正确答案为A、C、D。
2.B【解析】刑法修正案八将原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故正确答案为B。
3.B【解析】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其中一条包括“吊销、收缴或者扣缴营业执照、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撤销商标注册、撤销特殊标志登记”可知,①句的工商局的做法不妥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可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可知②句的罚款应由县环保局决定,县水利局做法不对。根据《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不少于2人,穿戴制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及检查依据,告知被检查人的权利和义务可知,③句的县卫生局做法不妥当。故正确答案为B。
4.A【解析】孙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首先,孙某负有阻止小孩死亡的作为义务。孙某主动携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自然负有义务将他带出山林,送回村里。其次,孙某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两人失散,孙某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又能够继续狩猎,并且自己出山,说明他能够去寻找小孩。再次,孙某的不作为直接导致小孩没被及时找到,而被野兽咬伤致死,孙某的不作为行为与小孩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孙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5.C【解析】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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