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单定义判断的三种解题法
判断推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均占有较大份量,通常包括四种题型:即逻辑判断、定义判断、判断推理、图形推理。定义判断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都是10题,题型固定。定义判断相比起逻辑判断、片段阅读、资料分析等题型来说,阅读量是很小的,相应地,信息量也比较小,我们所能依据的只有“定义”,而正确解答对我们的能力要求是一种从一般推到特殊的演绎能力,也要求我们抓住、抓好定义这个“纲”,因此把握定义可以说是做好定义判断的重中之重。国家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常考的定义判断题型有两种: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本章重点讲解单定义判断常见的三种解题方法。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专家认为在公务员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定义形式主要有三类:“属”+“种差”型定义、描述型定义、枚举型定义。
一、“属”+“种差”型定义
“属”+“种差”,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可用公式表示为:被定义项=属概念+种差
在逻辑中,属是指一个相对较大的类,而种是指一个相对较小的子类。例如,我们提到“动物”和“哺乳动物”这两个概念,“动物”就是属概念,“哺乳动物”就是种概念;而说到“哺乳动物”和“猫科动物”这两个概念,“哺乳动物”就是属概念,“猫科动物”就是种概念。“哺乳动物”既可以作为种概念,也可以作为属概念存在,即属和种是一种相对的分类。
种差是在一个属里区别不相同的种的属性。例如“猫科动物”里“老虎”区别于其他的种,种差包括体形大、有斑纹、凶猛等。
当一个属被一个种差限定的时候,就确定了一个种的内涵,属+种差的定义形式就是由此而来。
上例中的无理数所在的属就是“小数”,而“种差”就是无理数与其他小数的本质区别,即“无限而不循环”。
“属”+“种差”是给一个概念下定义的标准形式,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事物之间就会显现出不同的差别,因此“种差”也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形式,具体如下表:
当然,公务员考试中出现的属+种差型定义,其种差并不仅限于以上种种,解题的关键是将定义进行适当拆解,找到定义的要点。可依据定义中给出的关键词或提示词来寻找要点。
【示例】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
示例所给出的是“社会工作”的定义,其所在的属就是“服务活动”,其种差则由“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和“运用科学方法助人”这三点共同组成。
【例题1】 获致身份是指一个人经历某种公开的、具有竞争性的奋争或因具备某种特殊的本领而获得的社会地位。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符合获致身份说法的是( )。
A.生子当如孙仲谋 B.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C.忠臣必出孝子之门 D.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解析:首先分析获致身份的定义,可用公式表示为:获致身份=因经历公开的、具有竞争性的奋争或因具备某种特殊本领而获得(种差)+社会地位(属)。
B项的意思是“王侯将相不是天生贵种”,也就是说王侯将相应该是经过奋争而得到的地位,符合定义要点。A项只是曹操对孙权的赞许,C 项是说忠臣一定出自孝子之门,D 项说明出身决定社会地位,均不符合获致身份的定义。故答案选B。
二、描述型定义
描述型定义是通过描述一个具体的实例或过程来说明,对定义有用法描述,往往是通过刻画某个概念的来源、演变来说明该词的意义,特别适用于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中的一些概念(效应)等。
描述型定义没有明确的关键信息或要点,需要我们通过归纳其中的关键信息来理解这个概念。
而要准确归纳定义的关键信息,需要考生具备筛选和整合信息的能力。所谓“筛选”,是指从纷繁的材料中提取主要信息,筛掉次要信息。所谓“整合”,是指对筛选出来的信息源进行重新组合、粗略概括。归纳关键信息既是提取有用信息的过程,也是舍弃无用信息、干扰信息的过程。
【示例】 前苏联研制的米格-25喷气式战斗机的许多零部件与同时期美国的战机相比都要落后得多,但因设计者考虑了整体性能,对各零部件进行了更为协调的设计,使该机在升降、速度、应急反应等方面达到当时世界一流水平。这一因组合协调而产生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被后人称为“米格-25效应”。
上述示例通过米格-25喷气式战斗机的实际例子来说明什么“米格-25效应”,要了解“米格-25效应”的确切涵义,可根据以下步骤进行归纳:
(1)筛选阶段。通过阅读,可提取出“零部件”、“落后”、“整体性能”、“更为协调的设计”、“达到一流水平”等信息;
(2)整合阶段。首先对提取的信息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可将其归纳为:“较弱的部分经过组合协调可以产生较强的效果”,这就是“米格-25效应”的涵义。
【例题2】优势富集效应是一种起点发展理论,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经过关键过程的级数放大,产生更大级别的优势积累。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优势富集效应的是( )。
A.某名牌大学建校时间很早,文化传统悠久,并拥有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全国许多优秀的学生填写高考志愿时都选择了该校
B.上海的金茂大厦楼体高度略微超过“东方明珠”电视塔,被誉为“野中华第一高楼”,因此吸引了众多游客和广告商,各类会议也常在此举办,呈现后来居上的态势
C.某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拓展业务,也像别的培训机构那样,通过发送宣传单来进行宣传,后来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也更上一层楼,成为业内的典范
D.某服装品牌设立之初,最先提出要做“夹克之王”的理念,并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推广,后来这个概念逐渐被人们认可,许多人都认为买夹克就应该买这个品牌的
解析:根据题干对优势富集效应的描述,可知优势富集效应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能产生更大的优势积累。A 项建校早、B 项高度略高、D项最先提出“夹克之王”的理念均属于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符合优势富集效应的定义;而C 项开始并未体现出任何的优势,所以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C。
三、枚举型定义
枚举型定义所指的对象通常数目很小或其种类有限,因此在定义时通常会将其外延列举出来。这类定义由于其外延已给出,故而考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定义的内涵或适用范围。
因此,在做枚举型定义的定义判断时,只需将选项与列举出的定义项相互对照即可。
【示例】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示例中就直接列举了可以监外执行的两种情况,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例题3】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周某开车在下班途中违章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颅骨骨折
B.交警小李因纠正王某的违章行为引起王某不满,在上班途中遭到王某的殴打
C.赵某在车间加班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绞进机器中,事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D.张经理为加深与同事的感情,在工作日邀请同事共进午餐,结果同事在用餐后不慎摔伤
解析:题干给出了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A项“违章驾驶”不符合第(四)条中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B项“在上班途中遭到殴打”不符合第(二)条;C项“加班时手指被绞进机器”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第(一)条,属于工伤;D项“用餐后摔伤”不符合“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答案选C。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建议考生认真研究以上三种方法,解决判断推理问题就易如反掌。更多解题技巧及方法可查看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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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种差”型定义
“属”+“种差”,就是通过揭示概念最邻近的“属”概念和“种差”来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可用公式表示为:被定义项=属概念+种差
在逻辑中,属是指一个相对较大的类,而种是指一个相对较小的子类。例如,我们提到“动物”和“哺乳动物”这两个概念,“动物”就是属概念,“哺乳动物”就是种概念;而说到“哺乳动物”和“猫科动物”这两个概念,“哺乳动物”就是属概念,“猫科动物”就是种概念。“哺乳动物”既可以作为种概念,也可以作为属概念存在,即属和种是一种相对的分类。
种差是在一个属里区别不相同的种的属性。例如“猫科动物”里“老虎”区别于其他的种,种差包括体形大、有斑纹、凶猛等。
当一个属被一个种差限定的时候,就确定了一个种的内涵,属+种差的定义形式就是由此而来。
“属”+“种差”是给一个概念下定义的标准形式,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事物之间就会显现出不同的差别,因此“种差”也会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形式,具体如下表:
【示例】 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方法助人)的服务活动。
示例所给出的是“社会工作”的定义,其所在的属就是“服务活动”,其种差则由“以利他主义价值观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和“运用科学方法助人”这三点共同组成。
【例题1】 获致身份是指一个人经历某种公开的、具有竞争性的奋争或因具备某种特殊的本领而获得的社会地位。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符合获致身份说法的是( )。
A.生子当如孙仲谋 B.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C.忠臣必出孝子之门 D.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解析:首先分析获致身份的定义,可用公式表示为:获致身份=因经历公开的、具有竞争性的奋争或因具备某种特殊本领而获得(种差)+社会地位(属)。
B项的意思是“王侯将相不是天生贵种”,也就是说王侯将相应该是经过奋争而得到的地位,符合定义要点。A项只是曹操对孙权的赞许,C 项是说忠臣一定出自孝子之门,D 项说明出身决定社会地位,均不符合获致身份的定义。故答案选B。
二、描述型定义
描述型定义是通过描述一个具体的实例或过程来说明,对定义有用法描述,往往是通过刻画某个概念的来源、演变来说明该词的意义,特别适用于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中的一些概念(效应)等。
描述型定义没有明确的关键信息或要点,需要我们通过归纳其中的关键信息来理解这个概念。
而要准确归纳定义的关键信息,需要考生具备筛选和整合信息的能力。所谓“筛选”,是指从纷繁的材料中提取主要信息,筛掉次要信息。所谓“整合”,是指对筛选出来的信息源进行重新组合、粗略概括。归纳关键信息既是提取有用信息的过程,也是舍弃无用信息、干扰信息的过程。
【示例】 前苏联研制的米格-25喷气式战斗机的许多零部件与同时期美国的战机相比都要落后得多,但因设计者考虑了整体性能,对各零部件进行了更为协调的设计,使该机在升降、速度、应急反应等方面达到当时世界一流水平。这一因组合协调而产生的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被后人称为“米格-25效应”。
上述示例通过米格-25喷气式战斗机的实际例子来说明什么“米格-25效应”,要了解“米格-25效应”的确切涵义,可根据以下步骤进行归纳:
(1)筛选阶段。通过阅读,可提取出“零部件”、“落后”、“整体性能”、“更为协调的设计”、“达到一流水平”等信息;
(2)整合阶段。首先对提取的信息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可将其归纳为:“较弱的部分经过组合协调可以产生较强的效果”,这就是“米格-25效应”的涵义。
【例题2】优势富集效应是一种起点发展理论,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经过关键过程的级数放大,产生更大级别的优势积累。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优势富集效应的是( )。
A.某名牌大学建校时间很早,文化传统悠久,并拥有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全国许多优秀的学生填写高考志愿时都选择了该校
B.上海的金茂大厦楼体高度略微超过“东方明珠”电视塔,被誉为“野中华第一高楼”,因此吸引了众多游客和广告商,各类会议也常在此举办,呈现后来居上的态势
C.某教育培训机构为了拓展业务,也像别的培训机构那样,通过发送宣传单来进行宣传,后来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也更上一层楼,成为业内的典范
D.某服装品牌设立之初,最先提出要做“夹克之王”的理念,并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推广,后来这个概念逐渐被人们认可,许多人都认为买夹克就应该买这个品牌的
解析:根据题干对优势富集效应的描述,可知优势富集效应是指:起点上的微小优势能产生更大的优势积累。A 项建校早、B 项高度略高、D项最先提出“夹克之王”的理念均属于起点上的微小优势,符合优势富集效应的定义;而C 项开始并未体现出任何的优势,所以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C。
三、枚举型定义
枚举型定义所指的对象通常数目很小或其种类有限,因此在定义时通常会将其外延列举出来。这类定义由于其外延已给出,故而考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定义的内涵或适用范围。
因此,在做枚举型定义的定义判断时,只需将选项与列举出的定义项相互对照即可。
【示例】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示例中就直接列举了可以监外执行的两种情况,理解起来相对比较容易。
【例题3】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职工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是( )。
A.周某开车在下班途中违章驾驶,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颅骨骨折
B.交警小李因纠正王某的违章行为引起王某不满,在上班途中遭到王某的殴打
C.赵某在车间加班时因操作不当,手指被绞进机器中,事后被鉴定为二级伤残
D.张经理为加深与同事的感情,在工作日邀请同事共进午餐,结果同事在用餐后不慎摔伤
解析:题干给出了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A项“违章驾驶”不符合第(四)条中的“非本人负主要责任”;B项“在上班途中遭到殴打”不符合第(二)条;C项“加班时手指被绞进机器”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第(一)条,属于工伤;D项“用餐后摔伤”不符合“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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