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公务员招录5753名 82.8%的岗位面向基层
3月16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召开2015年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部署视频会,正式启动全省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
2015年,全省拟考试录用公务员5753名。其中,按机构层级划分,省级机关193人,市(州)级机关797人,县(市、区)级机关3796人,乡镇(街道)967人;按照机构类别划分,省直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01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4118人(含公安、森林公安机关1266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134人,省监狱戒毒系统300人。
2015年,湖北省招录公务员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现基层性。一是扩大基层招录总量。全省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4763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2.8%。今年招录计划同比增加1262人,增量中的1064个计划全部来自县乡基层。二是降低基层招录门槛。乡镇(街道)机关继续降低学历、年龄门槛,定向招录147名村(社区)干部。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以及国贫、省贫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通过降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组织公开调剂等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基层招录工作的完成率。三是稳定基层录用人员。为招录留得住的“永久牌”干部,继续对国贫县、省贫县部分职位实行户籍定向招录。根据中央精神,从今年开始,乡镇机关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后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同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对享受定向优惠政策的村(社区)干部等人员,统一规定5年最低服务期。
(二)突出岗位管理,体现针对性。一是招考对象具有针对性。乡镇(街道)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基层专武干部,定向招录“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同时,设置18个党政紧缺人才职位,为我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二是招考过程具有针对性。今年,将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机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试、面试题本;面试环节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层次,实施分级考试。除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省发改委还将单独组织体现部门特点的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应自由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复习用书,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根据市场调查结合考生反馈推荐选择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三)围绕“以德为先”,体现导向性。按照公务员招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把好三个重要环节。一是在报考环节,明确16种不得报考的行为,设置“负面清单”,提高“德”的门槛。二是在笔试环节,加强完善考场管理,认真甄别雷同试卷,依法依规处理“失德”行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三是在面试考察环节,针对部分省直单位、部分重要岗位及基层一线干部的招考中,改变以往等额考察形式,探索实行1:1.5差额考察,增加“德”的考察权重。同时,继续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等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招录安排:
3月20日-3月25日,网上报名;
3月20日-3月27日,网上资格初审;
3月29日-4月6日,网上确认缴费;
4月20日-4月25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25日,在武汉集中举行公共科目笔试;
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6月上旬,组织资格复审及公开调剂;
6月下旬,全省统一组织面试;
8月底前,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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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招录将继续大力向基层倾斜
2015年,全省拟考试录用公务员5753名。其中,按机构层级划分,省级机关193人,市(州)级机关797人,县(市、区)级机关3796人,乡镇(街道)967人;按照机构类别划分,省直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01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4118人(含公安、森林公安机关1266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134人,省监狱戒毒系统300人。
2015年,湖北省招录公务员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现基层性。一是扩大基层招录总量。全省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4763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2.8%。今年招录计划同比增加1262人,增量中的1064个计划全部来自县乡基层。二是降低基层招录门槛。乡镇(街道)机关继续降低学历、年龄门槛,定向招录147名村(社区)干部。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以及国贫、省贫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通过降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开考比例、组织公开调剂等措施,最大限度保证基层招录工作的完成率。三是稳定基层录用人员。为招录留得住的“永久牌”干部,继续对国贫县、省贫县部分职位实行户籍定向招录。根据中央精神,从今年开始,乡镇机关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后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同时,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对享受定向优惠政策的村(社区)干部等人员,统一规定5年最低服务期。
(二)突出岗位管理,体现针对性。一是招考对象具有针对性。乡镇(街道)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基层专武干部,定向招录“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同时,设置18个党政紧缺人才职位,为我省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二是招考过程具有针对性。今年,将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机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试、面试题本;面试环节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层次,实施分级考试。除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省发改委还将单独组织体现部门特点的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应自由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复习用书,湖北公务员考试网根据市场调查结合考生反馈推荐选择2015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三)围绕“以德为先”,体现导向性。按照公务员招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把好三个重要环节。一是在报考环节,明确16种不得报考的行为,设置“负面清单”,提高“德”的门槛。二是在笔试环节,加强完善考场管理,认真甄别雷同试卷,依法依规处理“失德”行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三是在面试考察环节,针对部分省直单位、部分重要岗位及基层一线干部的招考中,改变以往等额考察形式,探索实行1:1.5差额考察,增加“德”的考察权重。同时,继续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等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
招录安排:
3月20日-3月25日,网上报名;
3月20日-3月27日,网上资格初审;
3月29日-4月6日,网上确认缴费;
4月20日-4月25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4月25日,在武汉集中举行公共科目笔试;
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6月上旬,组织资格复审及公开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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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前,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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