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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昌市夷陵区引进75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Tag: 宜昌市夷陵区 2015-03-24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宜昌市夷陵区引进75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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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中共夷陵区委 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加快建设人才改革先行区的意见》(宜夷文[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
  1、全国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其他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独立学院等毕业生)。部分医学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一本学历。
  2、本科年龄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在夷陵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博士不低于8年)。
  (二)成熟骨干人才
  1、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县级及以上专家、学术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一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岁以下,具有县市区以上同类岗位任职经历和资格条件。
  2、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在夷陵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不低于8年)。
  二、 引进岗位及专业(75人)
  见附表。
  三、引进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进行测试、开展面试、组织考察、签订协议、资格复查、健康体检、上会研究、公示公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成熟骨干人才引进程序。对优秀骨干人才实行专班考察、个别引进。
  四、引进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
  直接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进编上岗;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供适当安家费、租房补助或过渡性住房;报到前,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调生、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二)成熟骨干人才引进政策
  事业单位编制;工龄按政策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任;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发放适当安家费。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区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工作。
  2、时间安排:
  拟于3月28日到武汉大学参加大型双选会。
  3、联系人:
  吴 坤:13872490631
  陈人山:13997665965
  邮 箱:
175459147@qq.com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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