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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江海事局事业编人才招聘面试公告

Tag: 长江海事局面试 2015-06-0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长江海事局2015年事业编人才招聘工作安排,现就长江海事局2015年事业编人才招聘调剂、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湖北省2015年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的有关规定,长江海事局2015年事业编人才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5分,申论不低于4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人选按照各职位聘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调剂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考生可通过《调剂职位信息表》(见附件二)查看需调剂的职位信息。
  报考长江海事局2015年事业编招聘笔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而未进入原报考职位面试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调剂。每个考生只能申请调剂一个职位,申请调剂且符合相应职位要求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于2015年6月9日12:00时之前发送邮件(邮件名为“职位代码+姓名”)至
cjmsagwyzl@163.com
  调剂结果在长江海事局网站公示(2015年6月10日17:30后可见)。
  三、面试确认
  ㈠面试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书面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6月9日12时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见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和《考察联系表》(见附件四)到公告邮箱
cjmsagwyzl@163.com
  注意邮件标题请以“职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面试确认单》和《考察联系表》。
  ㈡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9日12时之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的书面材料传真至长江海事局(fax:027-82765402)。
  ㈢在规定时间内既未发送《面试确认单》和《考察联系表》,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同时我局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四、资格复审
  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面试前一天下午13:00—16:00到长江海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各职位具体资格复审时间见《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附件一)。
  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525号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在香港路和球场路之间)交通线路:公交201、305、524、549、551、605、712、802、807等路车球场街站。
  ㈢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见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附件三中规定的可在6月25日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和船员适任证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面试
  各职位面试时间为资格复审的次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10前到达长江海事局办公楼(前一日资格复审地点),集中送往面试地点。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附件一)。
  六、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实际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与聘用计划人数按1:1比例,实行等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时间安排在本职位面试结束后的次日早上进行。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补检。
  2、在读非应届毕业的考生(指按正常的教学计划,不能在2015年7月底前毕业的考生),无论以何种学历报考,一律不予聘用。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立即停止对该考生的后期各项工作。
  3、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4、请考生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于2015年6月9日12:00时前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告知联系方式变动情况或电话无人接听,致使信息延误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5、考生被聘用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6、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拟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7、有关招聘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长江海事局网站(
www.cjmsa.gov.cn)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82765390 传真:027-82765402
  E-mail:
cjmsagwyzl@163.com
  附件:
  附件一: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安排
  附件二:调剂职位信息表
  附件三:面试提交材料及相关样本
  附件四:考察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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