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利川市市直单位遴选26名公告(第1号)
2015年利川市市直单位遴选26名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8∶3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可参考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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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编委研究同意,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等20个市直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计划
全市共遴选26名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各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行政机关遴选范围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2.恩施日报利川记者站、市新闻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4.其他事业单位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年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8∶3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遴选职(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证明样本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
2.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张双面打印)。
3.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职(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后弃权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考试和考察(核)
考试只组织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考察(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各遴选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但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该职(岗)位遴选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7月13日后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5.阅卷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二)考察(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核)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核)人选,各职(岗)位进入考察(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考察(核)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核)组。考察(核)组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察(核)报告。考察(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核)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察(核)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社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因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的,经遴选单位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二)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0718-7285806),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附件:
1、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查看)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点击下载
3、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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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编委研究同意,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等20个市直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计划
全市共遴选26名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各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行政机关遴选范围为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2.恩施日报利川记者站、市新闻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范围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4.其他事业单位遴选范围为全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人员)和按恩施州发〔2013〕9号文件规定暂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符合遴选职(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年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尚在服务期或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与遴选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8∶3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园路13号)404室
(三)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遴选职(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证明样本见附件2)的原件和复印件。
2.2张1寸登记照和1份报名表(见附件3,A4纸张双面打印)。
3.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职(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后弃权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或选调。
四、考试和考察(核)
考试只组织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总分为100分。考察(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各遴选职(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组织开考,但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取消该职(岗)位遴选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周六)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和成绩查询。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7月13日后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5.阅卷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二)考察(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核)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核)人选,各职(岗)位进入考察(核)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加试笔试。如因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
考察(核)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核)组。考察(核)组一般由分管政工人事的领导和政工干部或熟悉公开遴选职(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核)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身份,如实写出考察(核)报告。考察(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
因考察(核)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职(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遴选考察(核)结果,经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市人社局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利川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岗)位信息及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拟遴选人员因主动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的,经遴选单位书面报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遴选职(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核)并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核及其他事项公告,请留意利川网。
(二)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市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0718-7285806),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附件:
1、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查看)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点击下载
3、利川市2015年市直单位第一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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