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2015年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5名公告在湖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bgwy.org)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详情如下:
因我院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程,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岗位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30岁,岗位人员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政治素质好,服从单位安排。
5、党员和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限神农架本地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政治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相应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4张。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准备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收取。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4、咨询电话:3332390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专业测试
笔试。全部报考人员均要参加。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知面试。专业测试与面试两部分按照40%与60%计算总成绩。
3、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原则上参照《神农架林区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5、录用
经考试、考核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给予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6、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发放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林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管理
首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本简章由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因我院工作需要,按照相关规程,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岗位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2-30岁,岗位人员性别不限;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政治素质好,服从单位安排。
5、党员和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限神农架本地户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政治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21日
2、报名地点: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3、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相应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照片4张。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准备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收取。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
4、咨询电话:3332390
5、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由本院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专业测试
笔试。全部报考人员均要参加。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知面试。专业测试与面试两部分按照40%与60%计算总成绩。
3、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原则上参照《神农架林区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实施细则》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替补。
5、录用
经考试、考核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给予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6、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每月发放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林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管理
首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五、本简章由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
相关文章
- 2016年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 2015年下半年神农架林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台招聘笔试成绩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15年神农架林区选聘村级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公路局招聘公路养护机械人员面试(实际操作)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神旅集团景区管理人员招聘20名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公务员考试拟录用人员公示
- 2015年8月神农架林区公益性岗位考试成绩公示
- 2015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总成绩(三)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就业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2015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公告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拟聘人员公示
- 2015年神农架林区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