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招录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招录专职辅导员和党政管理人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
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队伍,提高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和13名党政管理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学、管理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应聘专职辅导员者还需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务实,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或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经历。专职辅导员需要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四年以上)专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专业不限。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学习小语种的毕业生外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且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有特殊才能者,报校务会议批准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需先在网上上传简历等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 网上报名
1、网址http://hr.znufe.edu.cn/zpsys;
2、请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二)提交纸质材料
1、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材料复印件;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艺术类、体育类和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学位课程英语成绩证明);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名地点
(1)辅导员岗位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南湖校区文潭楼1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邮 编:430073
联系人:赵老师 027-88386782
(2)党政管理岗位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人事科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原楼4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
邮 编:430073
联系人:潘老师 027-88386772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我校,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到日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2、报名人员不得同时兼报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只能二者选其一报名。
3、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试。初试为现场确认(含初面)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初面,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书及证明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 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根据现场确认和初面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名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的笔试统一进行。
2、复试。复试为两轮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的复试统一进行。
3、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4、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见习。
5、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录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复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学生工作部网站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为了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校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队伍,提高辅导员和党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3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辅导员和13名党政管理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了解国家有关高等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教育学、管理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应聘专职辅导员者还需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务实,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4、热爱教育事业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或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经历。专职辅导员需要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四年以上)专门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专业不限。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体专业和学习小语种的毕业生外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等级要求,且研究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有特殊才能者,报校务会议批准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需先在网上上传简历等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纸质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一) 网上报名
1、网址http://hr.znufe.edu.cn/zpsys;
2、请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等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二)提交纸质材料
1、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成绩单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材料复印件;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只提供最高等级证书即可;艺术类、体育类和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另需提供本人学位课程英语成绩证明);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名地点
(1)辅导员岗位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南湖校区文潭楼1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
邮 编:430073
联系人:赵老师 027-88386782
(2)党政管理岗位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人事科办公室(南湖校区中原楼407室)
收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人事部人事科
邮 编:430073
联系人:潘老师 027-88386772
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如需将相关纸质材料邮寄至我校,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到日邮戳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提供的个人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和毕业院校。
2、报名人员不得同时兼报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只能二者选其一报名。
3、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2月4日。
四、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选拔,初试和复试定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初试。初试为现场确认(含初面)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初面,确认时需提交各类证书及证明原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 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根据现场确认和初面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名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的笔试统一进行。
2、复试。复试为两轮面试,学校根据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辅导员岗位和党政管理岗位的复试统一进行。
3、公示。我校将对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试合格名单和复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分别进行公示。
4、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我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单位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见习。
5、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
五、招录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工作部对招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8386336。
六、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复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事部、学生工作部网站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人事部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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