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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Tag: 咸宁市事业单位 2015-12-23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咸宁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8日,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详情公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公开遴选市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市信访局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信访部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必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信访工作经历,熟悉计算机业务、有从事“阳光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5、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和群众公认,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合格以上。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公示、体检、调动七个步骤进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8日。
  (二)报名地点:市信访局办公室,电话:8126309。
  (三)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能证明个人身份的文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咸宁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初步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公开遴选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七、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公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八、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确定被考察人员,市信访局负责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九、聘用
  对经组织考察合格、公示、市信访局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的人员,经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市人社局提交编委会,经编委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十、其他事项
  1、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顺序一次性递补,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2、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本次遴选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市纪委对遴选过程进行监督,市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联系人:宋伟先、余丰谦,联系电话:0715-8126309。
  点击下载文件_咸宁市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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