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下午5:30,现湖北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拟面向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公开选聘从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骨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5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及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行政或事业单位股以上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及以下人员还须经县市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应聘者应携带《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担任股级以上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楼(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研究处理意见以后,经州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审定。
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交通物流发展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月13日后可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
1、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1月15日以后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报名表》、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会同州人社局共同商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州交通物流发展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局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州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室8224249
附件: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局(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拟面向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公开选聘从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骨干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5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及以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行政或事业单位股以上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30日至31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县市及以下人员还须经县市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应聘者应携带《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担任股级以上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楼(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研究处理意见以后,经州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审定。
参加面试人数原则上按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州交通物流发展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月13日后可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取前三名进入面试。
1、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1月15日以后在恩施州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报名表》、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交通物流发展局会同州人社局共同商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州交通物流发展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局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选聘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州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州交通物流发展局办公室8224249
附件:恩施州交通物流发展局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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