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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Tag: 黄冈市人民政府仲裁委员会 2016-02-15 字号: T | T | T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招聘办案人员2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8号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2016年招聘办案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2016年招聘办案人员公告
  为加强工作力量,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人员2名,其中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1名,黄冈仲裁委员会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法律(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人员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1、发布公告
  2016年2月14日至2月23日在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及黄冈政府法制网公告栏上公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8号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联系人:周力,联系电话:0713-8618831。
  市政府法制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本次考试。
  3、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4、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排名,按1:2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5、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取下一名参加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黄冈政府法制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分别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支付人员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四、招聘人员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系“以钱养事”办案人员,不具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3、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黄冈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黄冈仲裁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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